昌州环评〔2018〕8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园配套热网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园配套热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园配套热网工程采暖和工业蒸汽管网路径由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向北接出,穿过铁路和 G30 至 S115,沿 S115 南侧敷设至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在开发区内敷设。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 086°49′30″,北纬 44°8′57″,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 087°7′14″,北纬 44°3′52″。工程以大唐呼图壁热电厂为热源点对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集中长输蒸汽供热,建设内容为三部分: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内改造工程;长输蒸汽供热管网工程;昌吉高新开发区四个热力公司锅炉房改造工程。项目新建蒸汽管网全长33400米,设计管径DN125、DN300、DN400、DN500、DN600。项目永久性占地面积40080平方米;总投资21923.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8万元。
根据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呼图壁县环保局对《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昌高环发〔2017〕72号)、(呼环评字〔2018〕1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须严格执行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严格规范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车辆、机械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作业,控制施工带宽度在3米以内,严禁自行扩大施工用地范围,伴行路和施工便道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分区规划,分区平整,尽量减少大面积土地裸露时间。开挖土方要按环保要求表层土壤堆存、回填。工程结束后,要及时对临时占地、临时道路、取土坑、弃料场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平整土地修补路面,恢复原来的地貌景观。
(三)施工期,工程弃料、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施工期废水、垃圾、弃土、机械废油等污染物严禁向地表水体、洼地、洪沟排放。生活污水排入纳污池无害化处置。
(四)施工期,施工现场周围加设围挡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经过居民区段区域施工时,采用隔声、减振施工设备,并设置临时的隔声维护结构或吸声屏障。应避免夜间施工,如确实需要夜间施工,必须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五)施工期,定时对施工场地及周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要加盖遮盖物,避免二次扬尘;供热管网工程产生的弃土应及时清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
(六)项目运营后,昌吉高新开发区内四个改建为换热站的热力公司须拆除原有的燃煤供热锅炉及储煤场,对地表进行恢复,保持厂区内环境干净整洁。
(七)本工程在穿越农田、河道、公路、铁路、地表水体等区域施工前,须获得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避免影响这些区域的现有功能。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呼图壁县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呼图壁县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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