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发〔2017〕153号 关于成立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 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Z023/2017-000933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12-20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7〕15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州环发〔2017〕153号 关于成立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 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 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成立自治州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赵建中 州环保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 张 斌 州环保局总工程师
闫虎仕 州发改委副主任
杨再忠 州林业局副局长
张新民 州畜牧局副局长
魏永宏 州国土局总工程师
莎吾丽 州旅游局副局长
委 员:
周华荣 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所研究员
何秉宇 新疆大学资环学院教授
阴俊齐 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副院长、高级总工程师
李杨琪 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高级
总工程师
王浩翔 州发改委工交能源科科长
薛新生 州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杨 栋 州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
保护科科长
郭海军 州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
办公室主任
再聂力 州畜牧局草原站治黄灭鼠科科长
尹建强 州旅游局促进科科长
董得宝 州水利局重建中心科长
林 核 州环保局自然生态科科长
张 莉 州环境监测站副站长、高级工程师
靳银燕 州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级
工程师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昌吉州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办公室主任:林 核
附件: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制度(试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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