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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州环发〔2017〕153号 关于成立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 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0 18:53:3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7-000933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12-20
文  号: 昌州环发〔2017〕15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州环发〔2017〕153号 关于成立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 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 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成立自治州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赵建中 州环保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 张 斌 州环保局总工程师

闫虎仕 州发改委副主任

杨再忠 州林业局副局长

张新民 州畜牧局副局长

魏永宏 州国土局总工程师

莎吾丽 州旅游局副局长

委 员:

周华荣 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所研究员

何秉宇 新疆大学资环学院教授

阴俊齐 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副院长、高级总工程师

李杨琪 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高级

总工程师

王浩翔 州发改委工交能源科科长

薛新生 州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杨 栋 州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

保护科科长

郭海军 州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

办公室主任

再聂力 州畜牧局草原站治黄灭鼠科科长

尹建强 州旅游局促进科科长

董得宝 州水利局重建中心科长

林 核 州环保局自然生态科科长

张 莉 州环境监测站副站长、高级工程师

靳银燕 州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级

工程师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昌吉州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办公室主任:林 核

附件: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制度(试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