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千里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新疆千里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速路镀锌喷塑护栏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疆千里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速路镀锌喷塑护栏板项目位于拟建于呼图壁县新兴产业园,东侧依次为园区新横一路、空地和冲沟,冲沟距项目区边界70m。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07′14.88″,东经86°59′49.88″。项目性质为新建,年产40000t/a热镀锌喷塑高速路护栏板,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共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设置喷塑生产线2条,热镀锌生产线2条,有酸洗槽、水洗槽、助镀槽、镀锌锅槽和钝化槽,车间地面做防腐、防渗、防积液,并且生产线设置槽间收集遗洒镀液和清洗液装置。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4万元。
根据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评价结论和呼图壁县环保局对《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呼环评字〔2017〕41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须严格执行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项目施工前应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物料定点堆放,散装物料运输和存放时应加盖篷布,确保施工扬尘达标排放,大风天气严禁产生扬尘作业;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乱排;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迹地。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酸雾净化塔排气筒氯化氢、颗粒物气体排放浓度、速率可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2的限值要求。经静电喷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氯化氢、颗粒物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4的限值要求。氨气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厂界标准值。
(三)生产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应选用噪音较小的新型生产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生产车间应设置封闭式结构,空调风机应安装消声器,生产车间四周应进行绿化,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锌灰渣、废酸液及槽渣、助镀槽废渣、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属于危险废物,锌灰渣危险废物类别HW17,代码336-052-17;废酸液及槽渣危险废物类别HW17,代码336-064-17;助镀槽废渣危险废物类别HW17,代码336-051-17;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危险废物类别HW17,代码336-051-17;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类别HW23,代码336-103-2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转移需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呼图壁县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呼图壁县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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