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昌州环发〔2017〕134号 关于印发《昌吉州环保局实施 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0 17:56:2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7-000914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09-20
文  号: 昌州环发〔2017〕13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州环发〔2017〕134号 关于印发《昌吉州环保局实施 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昌吉州环保局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经9月18日州环保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