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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州环评〔2017〕82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呼图壁储气库采气系统工艺完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08-29 18:22:1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7-000712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08-29
文  号: 昌州环评〔2017〕8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州环评〔2017〕82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呼图壁储气库采气系统工艺完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17〕82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呼图壁储气库采气系统

工艺完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你单位报送的《呼图壁储气库采气系统工艺完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呼图壁储气库采气系统工艺完善工程位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行政区划隶属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西距呼图壁县约12km,东距昌吉市约22km。拟建场地位于呼图壁储气库集注站东侧围栏内,地理位置坐标:北纬44°748.25,东经87°135.48。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新增占地1740m2集注站新增加征地面积1539m2,集配站新增征地面积201 m2,。新建加热炉设置3台,额定功率分别为1.5MW2.9MW4.6MW,在1、2、3号集配站各分别设置一座注甲醇橇。在1、2、3号集配站的最大注醇量分别为0.1m3/h、0.21m3/h、0.15m3/h,注醇点位于各集配站的注采分配计量装置。注甲醇橇配置10m3的甲醇储罐,并配备高压注醇泵(计量注醇)、低压注醇泵(生产注醇),注醇泵采取1用1备的方式设置。项目总投资4136.10万元,环保投资262万元。

根据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高新区环保局的审查意见(昌高环发﹝2017﹞55 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项目施工前应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物料定点堆放,散装物料运输和存放时应加盖篷布,确保施工扬尘达标排放,大风天气严禁产生扬尘作业;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乱排;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迹地。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天然气锅炉采用低NOx的燃烧技术,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强化废水治理措施落实。严格落实罐区防渗要求,罐区周围须设置具有强防渗性的围堰和集水沟。加强储存容器的日常管理和保养,避免甲醇的跑冒滴漏现象。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应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检修清管产生的含油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转移需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逐条落实,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项目总量指标:二氧化硫2.57t/a、氮氧化物7.71t/a,总量指标要求有偿使用。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高新区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别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高新区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