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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州环评〔2017〕75号昌吉州环保局关于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废水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08-10 17:37:0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7-000664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08-10
文  号: 昌州环评〔2017〕7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州环评〔2017〕75号昌吉州环保局关于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废水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州环评〔2017〕75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废水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废水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废水治理技术改造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厂区内。技改内容:新建一座6000m3A/O反应池,改造原污水处理系统老化设备及配套设施,将原有深层兼氧好氧处理工艺更换为A/O处理工艺,使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甜菜制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总投资658万元,环保投资288万元。

根据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昌吉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昌市环函[2017]71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挡,施工道路须经常洒水,渣土外运车辆、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等均须加盖遮盖物避免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臭气污染防治措施:厌氧池、污泥间需安装除臭设施。污水站边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甜菜制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40%回用,剩余60%排污城镇污水管网,进入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达到《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4284-1984)要求后,用于周边农业还田。不符合标准限值的,必须将污泥脱水率降至60%以下后卫生填埋。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市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别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市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