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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州环评〔2017〕43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昌吉市六工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06-20 11:35:1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7-000604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06-20
文  号: 昌州环评〔2017〕4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州环评〔2017〕43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昌吉市六工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吉市六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昌吉市六工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昌吉市六工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昌吉市六工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内。本项目在原有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进行技改,技改内容:污水处理能力3000m3/d,新建水解酸化池、曝气调节池、集水池、消毒池、A2O池、多介质过滤间及辐流沉淀池。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尾水灌溉季节用于周边林带绿化,非灌溉季排入头屯河。

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根据吐鲁番天熙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昌吉市环保局对《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昌市环函[2017]33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挡,施工道路须经常洒水,渣土外运车辆、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等均须加盖遮盖物避免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控制污泥发酵,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定时清洗污泥脱水机,格栅截留的栅渣要及时清运。

在格栅间、污泥脱水间安装生物过滤除臭系统,水解酸化池、A2O池设置防护隔离带。污水厂厂界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50米,在卫生防护范围内禁止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现有燃煤小锅炉限期于2017年7月30日前拆除。

(三)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管理。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应按《报告表》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控制措施保证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杜绝非正常排放和事故性排放。尾水灌溉季节用于周边林带绿化,非灌溉季排入头屯河。

(四)运营期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泥脱水后检验达到农用标准时,用于林带肥料,若达不到标准,脱水使污泥含水率降至60%以下送六工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加强对污泥运输的管理,杜绝运输过程中的沿途抛洒滴漏。

(六)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逐条落实,编制环境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七)排污口建设应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 15562.1-1995》规定进行规范化建设,按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及尾水排放口按标准化设计并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市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别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市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