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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康市瑞丰铜业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03-16 12:45:1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123

 

关于阜康市瑞丰铜业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阜康市瑞丰铜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阜康市瑞丰铜业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阜康产业园阜东一区,南北主干道东侧,东西主干道北侧阜康市瑞丰铜业有限公司院内西侧,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88°11'10"E44°08'54"N。占地面积为65m2,废矿物油最大暂存量为1t/a中转量为1t/次;废乳化液最大暂存量为8t每三年更换一次中转量为8t/工程总投资13.5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根据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报告》的结论,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审查意见,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厂内收集储存废矿物油和废乳化液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和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的要求。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劳动定员从原厂进行调剂无生活污水产生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应配备设减振基础和消音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抹布、泄漏的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HW49(900-041-49)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豁免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由项目区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废矿物油、废乳化液集中收集暂存于贮存区内危废暂存处,不得自行处置,须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油桶发生破损时需要淘汰,暂存于贮存区内危废暂存处,不得自行处置,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逐条落实,完善应急事故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分期建设工程的,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阜康市分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阜康市分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