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昌吉州环保投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7 19:15:0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7-000344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昌吉州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05-27
文  号: 昌州环发〔2017〕6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昌吉州环保投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州环发〔2017〕66号

关于印发《昌吉州环保投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县市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昌吉州环保投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昌吉州环保投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7日

附件:

昌吉州环保投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环保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和维护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促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为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制定昌吉州环保投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合资源,切实做好环保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力化解环境信访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通过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的有效化解,确保我州社会大局和谐安定。

二、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环境保护方面的舆论热点,对辖区内的的环境安全信访纠纷及隐患进行排查,并对历年信访投诉案件做系统的回访工作,使环境信访投诉真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以降低环境信访投诉的重复率,确保全州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全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善、构建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方案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20日-6月5日)。各县市(园区)环保部门分别召开环保投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州党委、政府落实总目标,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立即对本辖区、本单位2014年至2016年信访档案中所有环境信访件进行一次系统的回访工作(100%回访),将回访情况登记在册,并对近年来发生的环境信访难题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排查梳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将汇总情况整理存档,昌吉州环保局将对本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集中化解阶段(6月5日-6月20日)。对上阶段环境信访投诉回访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可能导致重复投诉的问题及上阶段排查出的疑难复杂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综合利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领导包案等方式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事发地或有权处理部门作为主体责任人积极主动协商有关地方和部门推动解决,对尚未化解的疑难复杂问题,调整解决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彻底化解,做好稳控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20日-6月25日)。在本次环保投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各县市(园区)环保部门要及时组织自查,认真总结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同时,由昌吉州环保局、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各大队对所负责辖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环境信访投诉回访情况进行50%抽查工作,若回访情况不满意偏多,抽查率将提高至60%。对办理不及时和存在问题进行跟进现场督办、查根问源,寻找症结,力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化解。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大队、科室具体抓,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认真开展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解决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的环境信访矛盾纠纷问题。

二是及时排查,认真调处。按照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的工作原则和“及时排查、及时调处、及时防范”的工作要求,各环保部门迅速行动,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梳理各类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到不遗留一件重要信访,不放过一个苗头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四定一包”化解责任制,即“定领导、定责任、定方案、定时限、包调处”,更有力地促进社会稳定。

三是全面部署,整体推进。将随机抽查与环保投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行动两项工作紧密结合,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通过随机抽查对各行业的环境信访矛盾纠纷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登记在册的信访投诉做到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定化解措施,努力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统筹协作,合力化解。对排查出的一些还存在信访隐患的、有可能继续上访投诉的案件,逐一登记建档、认真分类梳理。与有关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有针对性地进行矛盾纠纷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