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3/2017-000593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5-16 |
文 号: | 昌州环评〔2017〕3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州环评〔2017〕32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新疆恒安纸业有限公司新建5万吨(一期)高档生活用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昌州环评〔2017〕32号
新疆恒安纸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新疆恒安纸业有限公司新建5万吨(一期)高档生活用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疆恒安纸业有限公司新建5万吨(一期)高档生活用纸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位于昌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23号。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87°3'5.05",北纬44°6'11.31"。主要建设内容:一套商品漂白木浆抄造生活用纸并配套后加工生产线的完整浆料制备及造纸工程,主要包括浆料制备、造纸及后加工车间、白水回收、浆板及成品仓库、天然气调压站、燃气锅炉房(12t/h)、给水及污水处理站(1000m3/d)、维修车间、中心化验室、办公及科技楼等子项目工程。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环保投资2080万元。
根据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评价结论和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对《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昌高环发[2017]33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须严格执行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前,应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物料定点堆放,散装物料运输和存放时应加盖篷布,确保施工扬尘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乱排;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迹地。
(二)项目燃气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需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重点地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工序产生的纸屑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回用于浆料生产,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各单元应采取加盖处理及绿化等措施,恶臭气体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
(三)项目运营中,应加强管理,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1000m3/d的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为斜滤网+气浮+生物选择池+曝气池+二沉池+活性砂过滤池+紫外消毒)处理后,外排废水污染物浓度需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在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前,废水不得排入园区管网;在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后,废水直接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厂区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设置1000m3事故池。
(四)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消音器、密闭隔离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割损纸回用于造纸,集尘罩收集的纸屑回用于浆料生产,不得随意堆放。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按照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做好标识,按照规定安装废水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
(七)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逐条落实,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该项目拟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0.49t/a、氮氧化物21.41t/a,化学需氧量 25.48t/a,氨氮 2.55t/a。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需通过有偿方式获得。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指标从昌吉州储备指标中划拨。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向我局书面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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