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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线设施运行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后督察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5-10 16:30:5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7-000488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05-10
文  号: 昌州环发〔2017〕5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在线设施运行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后督察情况的通报

昌州环发〔2017〕57号

关于在线设施运行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后督察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环保局、各相关第三方运维单位:

为确保我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稳定规范运行和自动监控数据的有效应用,我局于2月开展全州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及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下发了《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昌州环发[2017]-27号)。于3月13日-27日根据《昌吉州环保局关于组织开展污染源在线设施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昌吉州内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运行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线监控企业验收及有效性审核情况

全州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共有72家,截止3月底共有62家通过验收。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有效性审核的企业有43家,其中国控企业27家(包括直征企业)、非国控企业16家;另有11家企业因季节性生产或停产未开展有效性审核。还有8家未完成验收,分别是: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阜康市硕瑞碳素制品有限公司、昌吉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优派能源有限公司、阜康宏盛源铸造有限公司、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废气)、呼图壁天之泽化工有限公司(新增燃油锅炉排口)与新疆农夫基地玛纳斯食品有限公司。

二、存在问题

(一)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施的问题

新疆农夫基地玛纳斯食品有限公司、新疆中能万源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五鑫铜业有限公司、新疆闽航特钢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在线自动监测设施主板损坏、伴热管无法加热、温度传感器损坏,冷凝器损坏、流速流量测量单元不正常的问题,致使在线监测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二)擅自停用、拆除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问题

优派能源(阜康)煤焦化有限公司、呼图壁县兴化美联碳素有限公司、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制酸排口、新疆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长期处于停产保炉状态为由,长期未对在线设备进行日常检修维护或擅自停用在线自动监控设施,中断数据传输。

(三)第三方运维单位日常运维不规范的问题

新疆瑞天华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公用同泰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天融科技有限公司三家运维单位所运维存在问题的企业分别是: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新疆晶鑫硅业有限公司、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玛纳斯县禹源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五鑫铜业有限公司、新疆神火炭素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存在站房建设不规范、相关制度未张贴上墙、废液未及时清理,监测及数采传输数据误差较大、日常维护所需标准气体(标准试剂)已过期或未按要求配备齐全、未按《关于组织开展污染源在线设施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做好2016年1月1日至今的所有现场运维记录资料收集工作(包括现场故障记录、现场维修记录、现场巡查记录、校准校验记录、故障报告及凭证资料归档等)。

三、工作要求

(一)要求未完成在线监控设施验收的企业于5月30日前完成在线设施的联网及验收工作,由县市环保局进行跟踪督促落实。对于此次通报涉及的企业逾期未完成验收的,由县市环保局依法予以处罚。

(二)各县市环保局根据问题汇总情况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中相关规定,对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将查处与整改情况于5月30日前上报我局。(详见附表一)。

(三)各县市环保局督促第三方运维单位对通报中涉及企业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运维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完善,并对其运维的所有企业进行系统排查,确保在线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第三方运维单位于5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及县市、园区环保局(详见附表一)。

(四)6月初我局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未完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有效性审核工作未完成,对在线监控设施擅自停用或不正常运行的问题未进行查处的,将扣除县市环保局本年度绩效考核相应分值。对第三方运维单位未按时限要求整改完毕的,将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及《昌吉回族自治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考核办法》相关要求,对第三方运维的单位进行处罚,问题严重的将取消在我州范围内的运维资格。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