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度昌吉州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方案》等10个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3/2017-000262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4-28 |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7〕5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7年度昌吉州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方案》等10个方案的通知 | ||
昌州环发〔2017〕53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昌吉州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方案》等10个方案的通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县市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为认真落实2017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环境监察各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度自治区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方案>等9个方案的通知》(新环监察〔2017〕3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10个工作方案(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17年度昌吉州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方案》
2、《2017年度昌吉州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方案》
3、《2017年度昌吉州工业园区现场环境监察工作方案》
4、《2017年度昌吉州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5、《2017年度昌吉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6、《昌吉州2017年火电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方案》
7、《2017年度昌吉州造纸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8、《2017年昌吉州水泥、玻璃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9、《2017年度昌吉州油田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方案》
10、《2017年度昌吉州环境监察业务培训实施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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