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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昌吉州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方案》等10个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8 18:11:2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7-000262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04-28
文  号: 昌州环发〔2017〕5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2017年度昌吉州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方案》等10个方案的通知

昌州环发〔2017〕53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昌吉州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方案》等10个方案的通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县市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为认真落实2017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环境监察各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度自治区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方案>等9个方案的通知》(新环监察〔2017〕3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10个工作方案(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17年度昌吉州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方案》

2、《2017年度昌吉州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方案》

3、《2017年度昌吉州工业园区现场环境监察工作方案》

4、《2017年度昌吉州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5、《2017年度昌吉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6、《昌吉州2017年火电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方案》

7、《2017年度昌吉州造纸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8、《2017年昌吉州水泥、玻璃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

9、《2017年度昌吉州油田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方案》

10、《2017年度昌吉州环境监察业务培训实施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