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7-000258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4-25 |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7〕5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7年昌吉州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 | ||
昌州环发〔2017〕50号
关于开展2017年昌吉州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县市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州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昌吉州环保局在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经验和成绩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环保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新环办发〔2017〕91号)要求,定于2017年4月至12月在全州继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将《昌吉州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昌吉州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州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环境执法队伍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严格环境执法程序,根据自治区环保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新环办发〔2017〕91号)要求,我局决定于2017年4月至12月在全州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练兵目的
(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以培养和深化环境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法能力。
(三)以规范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为抓手,推进行政处罚规范化。
(四)以重点行业环境执法练兵为抓手,推进现场执法检查规范化。
(五)重点培训环境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重点行业现场执法方面的能力,以点带面,提升环境执法整体水平。
(六)结合“学转促”专项活动,大力弘扬环保系统文化,推动全州环境执法队伍向上向善,努力构建“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执法有力”环境执法队伍,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
(七)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各族群众环境权益,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保驾护航,为促进昌吉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良好基础。
二、大练兵内容
(一)全面提高环境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要建立部门内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大练兵期间,两级环保部门要组织本部门所有从事环境执法的人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学习,可以采取法治讲座、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知识竞赛等方式,拓宽学习渠道,筑牢依法行政的基础。
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大练兵期间,根据环保部及自治区、州建设的网上平台组织全州环保执法人员在线答题,以考核方式督促环境执法人员牢固掌握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标准和环境执法基本要求。
(二)推进行政处罚证据材料规范化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要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保证环境违法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重点规范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制作及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逻辑严密、表达准确客观。各县市(园区)环保局要将证据材料的规范化体现在大练兵期间的各个具体案件中。
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各县市(园区)推荐与随机抽选案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园区)大练兵期间案卷质量进行评审。
(三)推进重点行业现场执法规范化
大练兵期间,以钢铁、火电、水泥、造纸4大行业为重点,开展交叉检查、交流学习、专题研讨,培养执法人员熟悉行业主要污染因子、工艺流程、“三废”处理方法等,重点从检查计划、方法和技巧、证据提取、笔录制作、总结报告等方面的规范化程序,提高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各县市(园区)要注重培养4个行业现场执法骨干,进而带动、提升地方行业现场执法整体水平。
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大练兵期间,从各县市、园区选取钢铁、火电、水泥、造纸4大行业执法骨干参加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重点行业实战练兵。
三、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昌吉州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赵建中
副组长:王先锋、尤建文、张斌、何建伟
成 员: 李 刚 州环境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
邵 明 州环境监测站站长
韩 盛 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党支部书记
吴晓冬 州环保局法规科科长
李玉荣 州环保局宣教科科长
朱 旋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局长
黄晓望 玛纳斯县环保局局长
王 军 呼图壁县环保局局长
邹国忠 昌吉市环保局局长
包海智 阜康市环保局局长
贾光华 吉木萨尔县环保局局长
李生福 奇台县环保局局长
魏照霞 木垒县环保局局长
贾建伟 昌吉国家农业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
杨 洁 昌吉国家高新区环保局局长
昌吉州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由尤建文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四个小组:
(一)组织协调组
组 长: 李 刚
成 员: 陈一鸣、马淑娟、王丽婷、赵童华
联络员:陈琪(18809056786)
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大练兵活动的组织协调;
2.负责制定大练兵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
3.负责督促各县市(园区)环保部门制定大练兵实施方案、
开展动员部署;
4.负责向环保厅上报相关材料;
5.建立昌吉州联络员微信群,及时获取和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6.定期组织召开大练兵活动进展情况的工作会议,对大练兵活动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研究;
7. 组织召开昌吉州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总结表彰大会。
(二)评审考核组
组 长: 吴晓冬
成 员: 林核、亢越、余艳杰、李玉荣
联络员: 陈金钟(18699428588)
主要职责:
1.细化、分解大练兵先进集体评选细则和先进个人评分细则;
2.负责与自治区、自治州协调组织相关专家,对州本级、县市(园区)上报的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材料进行初审;
3.根据评审结果,拟定向环保厅推荐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4.研究决定自治州级表彰的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报环保厅的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 李玉荣
成 员: 禹涛、杨茗茹、许超军、陈志颖、胡文海、李映方、姚迪昌、王金武、赵亚甜、张强
联络员:陈璐(15022980092)
主要职责:
1.负责联络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的宣传报道;
2.对执法力度大、工作成效突出、公众满意度高的县市(园区),要组织专项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进行深度报道,形成声势;
4.负责在州环保局政务公开网站和“昌吉环保”微信平台上定期报道“环境执法大练兵”情况;
5.选取部分优秀稿件向《新疆环保》、《中国环境报》“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投稿;
6.对各县市(园区)环保部门在活动期间上报的活动信息进行审核并做好统计;
7. 在“昌吉环保”微信平台上及时公开州本级和县市(园区)提供的案件基本情况,并设置网络公开投票通道,动员全社会人员对网络进行投票。
(四)现场督查组
组 长: 靳银燕
成 员: 张继明、赵志成、楚战军、阿塔吾拉,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调配
联络员:孟锡鹏(18699426366)
主要职责:
1.定期督查各县市(园区)开展大练兵活动进度,督促大练兵活动按期完成;
2.积极帮助和指导各县市(园区)寻找和发现案源,依法进行查处;
3.对各县市(园区)开展大练兵活动期间查处的案件进行现场指导,确保各县市(园区)保质保量完成大练兵方案的各项考核指标;
4.对督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典型案例、先进个人及时进行
宣传报道。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4月30日)。各县市(园区)要在2016年大练兵活动工作基础上,以各县市(园区)执法薄弱环节为重点,根据今年大练兵活动要求,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于4月30日前报送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活动联络员微信群,及时获取和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活动实施阶段(5月—10月)。各县市(园区)组织环境执法人员系统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处罚证据,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发动基层执法人员参与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在线答题活动,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进行督查。
6月10日前,由各县市(园区)根据本地执法特点和队伍情况,推选本地钢铁、火电、水泥、造纸行业执法骨干参加自治区环保厅实战练兵,各县市(园区)最少推荐1人,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县市(园区)上报情况进行统一分组。
7月10日前,自治区环保厅将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实战练兵,集中对钢铁企业、火电企业、水泥企业、造纸企业开展集中检查,每人将参加3-5家企业的现场检查。7月31日前,自治区环保厅将根据实战练兵情况评选出参加环保部组织的实战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活动期间,各县市(园区)每月5日、20日分别报送1期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简报,反映各县市(园区)在大练兵活动中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表现好的集体和个人以及案件数量、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园区)要积极向自治区、州和各类媒体专栏投稿,宣传当地活动开展情况,昌吉州环保局将选取部分优秀稿件向《新疆环保》、《中国环境报》“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投稿。
(三)自评推选阶段(9月15日—25日)。各县市(园区)对本级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推选2-4名表现突出个人候选名单。各县市(园区)环境保护局直接被列为县级先进单位候选名单。9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表现突出单位和表现突出个人候选名单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大练兵活动评审考核组。9月30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我州大练兵总结报告、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候选名单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环保部。
(四)总结表扬阶段(11月—12月)。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将委托评审考核组对大练兵活动效果进行评审,主要评价各地环境执法机构大练兵期间案卷质量、案件数量、行业执法技能、在线答题成绩;评价执法人员作为主要调查人员的案卷质量、行业执法技能和廉洁执法情况。最终评选出5个县级环境执法机构作为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评选细则详见附件1);10名笔录制作标准规范、20名重点行业现场执法水平高的环境执法人员作为表现突出个人(评选细则详见附件2),在全州环保系统内进行通报表扬。
五、有关要求
(一)积极部署,全面动员。各县市(园区)环保部门要把环境执法大练兵作为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在2016年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信息调度、督查调研等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分解责任到人。同时,充分发动环保部门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环境执法人员学习基础知识、研究执法技能、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市(园区)要认真总结2016年大练兵活动的问题和经验,针对大练兵3项重点内容,研究采取知识竞赛、实战练兵、案例分析、理论培训、交叉互查、督查指导、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等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具体练兵手段和工作机制,对环境执法基础理论以及执法规范化、精细化进行集中攻关。大练兵活动要与日常环境执法工作充分结合,不搞“无能运动式”执法,不贪多求全,集中精力解决自身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发挥练兵效果。
(三)落实责任,确保《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案件有新突破。各县市(园区)要以2017年全国和自治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为重点,制定本地区《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2017年全州各县市(园区)必须有《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案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继续加大典型案件公开力度,及时、规范的在各级环保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等,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推行“阳光执法”,主动、及时公开环境监管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园区)在大练兵期间要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的宣传报道。同时,要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
附件:1.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评选细则
2.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评选细则
附件1
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评选细则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共设表现突出集体5个,且候选集体应从参加自治区环保厅重点行业集中实战练兵的集体中产生。对列入表现突出集体候选名单的单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别评审打分,根据分数排名确定各级突出集体名单。
本次大练兵活动将对表现突出的集体设定4个评价指标:“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指标、“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在线考试案卷得分”指标和“重点行业调查情况报告质量”指标。各县市(园区)环境执法部门按照各项指标要求报送材料。
一、“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指标
(一)指标说明
本次大练兵活动要求各县市(园区)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要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突出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逻辑严密、表述准确进行练兵。该指标40分。
(二)参评案卷来源
本次大练兵活动评审的案卷,采用各县市(园区)自行推选案卷和随机抽取案卷相结合的方式。报送和抽取的案卷均需在大练兵活动期间完成的案卷(指大练兵活动期间印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移交移送书、稽查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参与大练兵活动的案件应在当地环保部门网站公开。
推选评审案卷:1份行政处罚案卷。
随机抽选案卷: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环境行政处罚系统随机抽取候选市级单位按日计罚、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卷各1份(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卷外,其他类型无案卷的,按零分计;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卷的,按全州该类型案卷平均分计)。
(三)评价方法
根据各县市(园区)报送案卷和抽取案卷的类型组织执法、理论与司法实务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结合案卷整体情况,重点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进行评分。
二、“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
(一)指标说明
“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由案件数量、罚款金额、重大案件数量3项指标构成,主要评价2017年5月-10月,辖区环保部门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数量、罚款金额,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或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等重大案件办理数量。本指标20分,包括3项分指标,分别为“案件数量”分指标5分,“罚款金额”分指标5分,“重大案件数量”分指标10分。
(二)数据来源
直接采用大练兵活动期间参评单位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填报的相关数据。
2017年各候选单位行政区域内重点监控企业数量(仅包括废水、废气重点监控企业),通过“环境执法大练兵评分系统”报送(由各县市(园区)环保部门统一报送以上数量信息)。未发布2017年省级、市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按2016年发布的名单计算。
(三)评价方法
为合理确定各县市(园区)查处案件应达到的平均水平,以2017年各县市(园区)国、区控企业数占全州国、区控企业的比例为各县市(园区)的基准比例(国、区控企业不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金属企业),按基准比例和全州总数计算各县市(园区)相关分指标的基准值,作为该县市(园区)应达到的全州平均水平。
三、“重点行业现场实战练兵”指标
(一)指标说明
考察环境执法人员对钢铁、火电、水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执法调查时制定检查计划、开展现场执法、提取证据、制作笔录、撰写总结报告等方面的规范化程度,准确查明环境问题、发现存在隐患的能力,判断执法人员和执法机构的现场执法水平。本指标30分。
参加练兵的执法人员完成现场检查后,应在2日内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调查计划(制定符合所调查行业企业的调查计划,调查重点要突出);调查过程(规范合理的对所调查行业企业的作业流程、污染物产生环节进行检查);调查内容(调查过程中检查的事项);发现的问题(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建议(处理的法律意见);调查过程中形成的证据(提取的污染物检测报告、现场勘察笔录、询问笔录等)。
(二)评价方法
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企业类型,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和现场执法专家,分别对不同类型报告进行评价。
县级候选集体,按照该单位参加实战练兵人员调查报告的平均分、报告数量和报告类型计算得分。
四、“在线考试案卷得分”指标
(一)指标说明
督促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体系、环境执法基本要求等,通过在线答题方式进行考核。本指标10分。
(二)指标评价方式
10月上旬,各县市(园区)要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网上平台,组织环保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在规定时间组织执法人员网上答题。
以参与人数和答题得分评价所在集体该项指标分数。
县级集体得分由县级环保执法人员参与在线测试的人数和测试得分确定。
各县市(园区)组织执法人员在线答题完成后,通过软件系统自动计算各县市(园区)得分。
(三)数据来源
以目前“全国环境监察队伍管理平台”中,持有执法证件的环境执法人员数据作为计分基数。
附件2
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评选细则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共设30个表现突出个人名额。其中,10名案件调查表现突出个人和20名重点行业执法能手。
各县市(园区)最多推荐本行政区域内4名表现突出的个人,包括在案件调查(尤其是制作笔录)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参与钢铁、火电、水泥、造纸4个行业实战练兵的人员。同一名候选人可以同时参与不同类别的评选(如同时报送环境执法案卷和钢铁企业执法调查报告的,可以申请参加案件调查表现突出个人和钢铁行业执法能手的评选),也可以参与多项执法能手的评选(如1名候选人同时报送钢铁企业执法调查报告和火电企业执法调查报告的,可以申请参加钢铁行业执法能手和火电行业执法能手的评选)。
评价表现突出个人的指标有“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指标,“重点行业调查情况报告质量”指标和“廉洁执法”3项指标构成,其中,“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指标和“重点行业调查情况报告质量”指标为平行指标,根据2项指标分别评选出调查执法突出个人和重点行业执法能手。“廉洁执法”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
一、“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指标
(一)指标说明
本次大练兵活动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要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突出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的内容完整工程序规范、逻辑严密、表述准确进行练兵。满分100分。
(二)报送材料及评分方式
参加执法调查突出个人评选的,报送2份大练兵活动期间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
评分方式与集体参评的案卷质量评分方式相同。
二、“重点行业调查情况报告”指标
参加重点行业企业调查的执法人员,可以是本地推荐参加重点行业调查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也可以是推荐的市县以外,其他市县的执法单位的环境执法人员。满分100分。
(一)指标说明
考察执法人员对钢铁、火电、水泥、造纸等重点排污行业企业进行执法调查时能否准确、及时查明特定污染行业企业存在的问题,发现存在的隐患。调查主要针对特定重点行业主要污染因子、工艺流程、“三废”处理设施、危废堆存场所、事故应急池状况等内容,考察重点行业的调查方法技巧。
(二)报送材料及评分方式
执法人员完成集中执法调查后,根据个人调查的企业类型,可以报送1份钢铁、火电、水泥、造纸等重点行业执法调查情况报告参与多个行业执法调查的执法人员,也可以报送多份调查报告。1份调查报告只能作为1名候选人的评选材料,个人的参评报告可以与集体参选的报告重复。
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不同的企业类型,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分别对不同类型案卷进行评分。评分方式与候选集体评分方式相同。
三、“廉洁执法”指标
(一)指标构成
以廉洁执法作为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对廉洁方面存在问题的表现突出个人候选人,实行“一票否决”。
(二)评价方法
请候选人所在环保部门出具候选人廉洁执法的相关证明材料。未附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直接移出候选名单;
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7年12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表现突出个人候选名单,并公布举报电话。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及时转交地方调查,经查确实存在不廉洁行为的候选人,直接移出候选名单。表现突出个人评选后,发现不廉洁行为的,撤销个人荣誉称号。
(三)数据来源
本项指标否决信息来源于检举、控告、举报、投诉等,并经有权处理部门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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