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华美亚电力设备 有限公司电控设备及箱柜家具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4-14 19:23:2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9-000203 信息分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04-14
文  号: 昌州环评〔2019〕2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华美亚电力设备 有限公司电控设备及箱柜家具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华美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华美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电控设备及箱柜家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疆华美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电控设备及箱柜家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位于甘泉堡工业园苏通小微创业园区内,项目区地理坐标为:北纬44°9′56.52″,东经87°49′47.07″。项目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电缆桥架生产线一条,高低压成套设备生产线一条,箱式变电站生产线一条,箱柜家具生产线一条。生产规模为:年生产铁质箱柜4000件,电缆桥架20万米,高低压成套设备2000套,箱式变电站200台。主要原材料为:镀锌铁皮、塑粉、焊丝、电器元件等。主要工艺为:剪板、切割、焊接、静电粉末喷涂、烘干、装配等。冬季采暖用燃气锅炉1台/1t。本项目未建设厂房及相关基础设施,利用阜康市苏环聚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建的2层厂房一栋,5层行政办公室和研发中心大楼一栋,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均依托原有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319平方米;总投资1822.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

根据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阜康市环保局《关于对新疆华美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电控设备及箱柜家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阜环函﹝2018﹞168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割、焊接工序设置集气罩,烟尘经过滤器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喷塑工序中塑粉末经除尘器处理后重复利用;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烘干房内,有机废气采用引风机引至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粉尘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最高允许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烟气排放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阜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应选用低噪音生产设备,生产厂房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除尘器粉尘、废边角料、废铁屑、生活垃圾等清运至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无害化处理喷塑、烘干工序吸附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三、本项目核定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为0.013吨,进行2倍替代总量指标为0.026吨。总量指标从阜康市博达焦化有限公司16万吨焦化项目减排指标中调剂解决。

四、项目运营期在重污染天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须严格落实阜康市重污染天气环境管理要求。

五、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阜康市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别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阜康市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