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7-000578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3-27 |
| 文 号: | 昌州环评〔2017〕1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州环评〔2017〕17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新疆安之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消防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 ||
昌州环评〔2017〕17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新疆安之盾消防科技
有限公司消防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安之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新疆安之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消防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疆安之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消防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阜康产业园阜西区苏通小微创业园,北侧为安瑞信通管业有限公司,东侧为经一路,南侧西侧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9′46.37〞,东经87°48′56.75〞。建设年产3000吨防火阻燃材料(涂料)生产线:包括年产2000吨室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生产线一条,年产500吨室内超薄型生产线一条,年产500吨室外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生产线一条;年产10000樘钢制防火门生产线一条(无酸洗磷化工艺);年产20万套消火栓箱生产线一条(无翻砂生产、加工、装配工艺);年产20万具消防灭火器生产线,其中包括年产10万具干粉灭火器(ABC型)生产线一条,年产5万具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器生产线一条,年产5万具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MT/3型)生产线一条。冬季供暖采取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57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
根据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阜康市环保局对《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阜环函[2017]007号),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须严格执行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挡,施工道路须经常洒水,渣土外运车辆、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等均须加盖遮盖物避免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过滤器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喷塑车间和投料口设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需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限值要求。
(三)在园区污水处理厂投运前,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二级标准,夏季用于绿化,冬季储存。园区污水处理厂投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五)项目产生的废铁屑、边角料送废品回收站;废焊条、焊渣集中收集送至工业固废处置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向我局书面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阜康市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阜康市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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