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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6 19:19:5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8-000433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8-05-16
文  号: 昌州环发〔2018〕6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转发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现将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8]126号文件转发你局。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各县(市)、园区环保局要以2016年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基数和2017年再评估数为基础,在辖区内开展全面排查属环保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并严格按照“三个一批”进行处理。对于“未批先建”建设项目违法行为处罚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受理、审批该项目环评文件。

二、各县市、园区环保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规范填报《全区环保违法法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对于排查出新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信息,须在《明细表》“备注”栏中注明“拉网式排查新增”。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本辖区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及《明细表》报州环保局环评科,此后每月将更新后的《明细表》及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按时报送。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8]126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6日

(联系人:丁嫣,联系电话:235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