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3/2017-000163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1-24 |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7〕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昌州环发〔2017〕6号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环保局:
为扎实推进区域环境同防同治工作,加强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族人民群众过一个清新祥和的节日,现将自治区环保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7]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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