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环保局党组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的决定
| 索 引 号: | CJZ023/2017-000157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1-23 |
| 文 号: | 昌州环党组〔2017〕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环保局党组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的决定 | ||
昌州环党组〔2017〕4号
昌吉州环保局党组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的决定
局党总支及各直属党支部:
2016年,局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及广大共产党员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使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为我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发挥了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推选,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李刚、马淑娟、张欢、阿孜古丽、郭杰等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亢越、余艳杰、吴晓东、加莉、高云、张欢、阿塔吾拉、殷丽、陈志颖、王丽婷、陈茜等11名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党员再接再厉,做出新贡献,为党旗增辉。同时,号召全体党员要以受表彰的党员为榜样,牢记党的宗旨,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为我州环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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