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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昌吉州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0 17:24:5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25/2016-000046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6-05-10
文  号: 昌州环发〔2016〕4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2016年昌吉州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昌州环发〔2016〕41号

关于印发《2016年昌吉州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县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2016年自治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6〕158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16年昌吉州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