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25/2016-000016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6-01-14 |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6〕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成立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项目环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成立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项目环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州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及“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审查、审批等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项目环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郑 敏 州环保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朱 旋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局长
副 组 长: 徐义生 州环保局副局长
张 斌 州环保局总工程师
成 员: 李 刚 州环境监察支队书记
邵 明 州环境监测站站长
魏 峰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副局长
陈一鸣 州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亢 越 州环保局污控科科长
林 核 州环保局生态科科长
韩 盛 州环保局法规负责人
李玉荣 州环保局环评科副主任科员
斯拉木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科员
二、工作要求
1、实行周督查工作制度。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要确定重点项目名录,摸清项目环评基本情况,将重点项目环评办理工作分工到人,加强日常跑办,并督促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加快环评编制等工作的落实,每周将环评督促落实情况汇总一次,以专报形式上报州环保局。
2、实行两周通报工作制度。每两周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重点项目环评推进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下发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并形成专报上报州党委、州人民政府。
3、实行月例会工作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重点建设项目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推进情况,会商解决项目环评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实行单位协作、上下联动工作制度。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项目环评推进各环节的具体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配合。
5、以办理结果检验工作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查清问题,找准根源,优选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以合法“通过审查”为标准,检验工作成效,并将办理结果列入单位及个人年终绩效考核指标。
三、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2016年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推进工作。
组长郑敏负责重点项目环评工作的总协调、总调度。
常务副组长朱旋具体负责重点项目的问题查摆,日常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审批等工作的推进,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上报专报、下发通报,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与上级环保部门的对接等。
副组长徐义生负责指导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规划、总量控制专项规划、生态规划等有关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及与中国环科院的对接工作。
副组长张斌负责协调上级环保部门对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的推进工作。
成员魏峰负责重点项目环评编制日常督促落实工作。
李玉荣负责每两周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形成专报材料及上报相关信息。
斯拉木负责每周向州环保局上报重点项目环评进展情况专报,同时上报《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重点项目环评办理情况周报表》(附后)。
其他同志做好日常相关配合工作。
以上请各有关单位、科室遵照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14日
上一篇: 关于自治州实施第五...
下一篇: 关于发布《重点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