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25/2016-000015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6-01-14 |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6〕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昌吉市及周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会商情况汇报 | ||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昌吉市及周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会商情况汇报
州党委:
2016年1月8日,自治州召开了昌吉市及周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会商会议,专题分析研究昌吉市及周边城市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和近期连续出现雾霾天气的成因等问题。现将会议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昌吉市环保部门、气象部门和住建部门分别通报了昌吉市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气象数据、集中供热及房地产开发中扬尘治理相关情况。自治州气象专家以2014年和2015年数据为基础,分析了昌吉市及周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六种空气污染物浓度变化规律,重点对12月以来连续出现雾霾天气状况成因、污染物特征进行了全方位的科学研判和解析。会议邀请自治区气象、环保方面的专家对通报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建议。
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参加了会商。
二、昌吉市及周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气象状况
空气质量数据和分析均以昌吉市为例。
(一)昌吉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5年昌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好于Ⅱ级)317天,空气质量优良率86.8%,较2014年相比优良(好于Ⅱ级)天数减少了10天,优良率下降了2.8%。全年优天数50天(占13.7%),良天数267天(占73.1%),轻微污染及以上天数为48天(占13.2%)。全年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M10)。
2015年昌吉市常规空气污染物SO2、NO2、PM10、CO、O3-8h、PM2.5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为12μg/m3、40μg/m3、97μg/m3、1.1mg/m3、77μg/m3、46μg/m3。PM10年均值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标准》)二级浓度限值38.6%,PM2.5年均值浓度超过《标准》二级浓度限值31.4%。与2014年相比, SO2、NO2年平均浓度同比2014分别下降7.7%、11.1%,PM10年平均浓度上升9.0%。污染物浓度以冬季采暖期(升高)和夏季非采暖期(降低)为波峰波谷的曲线波动。
2015年12月,昌吉市出现连续雾霾天气,超标天数达到20天,占全年超标天数(48天)的41.7%。12月 PM10月均浓度达到2015年年均浓度的2.15倍,SO2、NO2、PM10、CO、PM2.5月平均浓度均达到年度最高水平。
(二)昌吉市大气颗粒物污染源排放现状
昌吉市辖区共有工业企业275家,其中重点工业废气排污企业24家。2014年-2015年采暖期,昌吉市城区及周边共有工业燃煤锅炉60余台,其中生产锅炉10余台,供暖锅炉50余台,以及城区周边近2000余户居民燃煤土锅炉。2015年,昌吉市耗煤量大约290万吨,较2014年减少18.29%。昌吉市现有饮食业约2700家,其中78%的餐饮业使用清洁能源,22%的餐饮业使用燃煤,煤炭消耗量约1.2万吨。机动车保有量近16万辆,平均每年新增1万辆,2015年淘汰老旧车辆1947辆。2015年,昌吉市共排放二氧化硫约8700吨、氮氧化物约7800吨、烟尘约6500吨,三项污染物较2014年分别下降10%左右。
(三)昌吉市气象状况
2015年昌吉市受强厄尔尼诺异常气候影响,平原地区年平均气温高于常年,高温、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发生频率增加。2015年较历年平均风速下降幅度达0.4米/秒,基本处于静风状态,2015年11-12月,昌吉市平均风速均在1米每秒以下。历年昌吉市11-12月平均雾天为4天,2015年同期达到29天,超出历年25天;同时11-12月的日照时数也达到了历史最低水平。
三、会议研判
2015年昌吉市工业污染源排放总量、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污染较2014年分别减少10%、30%,汽车尾气排放氮氧化物较2014年有所减少,但由于受不利天气影响,城市污染物低空叠加,导致2015年昌吉市环境空气质量较2014年有所下降。尤其是入冬以来全州范围仅出现了一次强冷空气活动,昌吉市受近地面静稳天气影响,温度升高、湿度增加,出现逆温层,空气在水平和垂直方向流动性非常小,大气扩散条件极差,不利于污染物消减和扩散,导致超细粒子迅速吸湿性增长,催生雾霾产生。昌吉市12月连续出现雾霾天气,主要成因是大气环流异常导致静稳天气多,使近地层大气更加稳定,加剧雾霾发展。
四、专家建议
(一)2016年,要继续强力推进“蓝天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污染物减排,进一步降低导致雾霾天气的NOx、SO2、烟尘、 VOCs等大气污染前体物浓度,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二)针对重点地区强化治污降霾工作措施。积极推动昌吉市“清新空气”行动计划,实施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改造。特别是在分析清楚大气污染特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夯实部门责任、加大查处力度,重点对城市散煤燃烧,国Ⅴ汽柴油油品、加油站油气回收、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及渣土车、重型货车运行管理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三)做好大气治理宣传工作,加强夏季高温、冬季低温时段和特殊时段出现的异常天气情况与各类污染物上升的成因宣传,普及防护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四)加强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分析。定期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对比同期、同季度、同年的环境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随时掌握当前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和治理形势。个别是加大特殊时期环境污染物成因的分析,综合气候变化影响,为治理雾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对天山北坡经济带自治州所属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的区域,积极开展源解析研究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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