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边督边改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十批)
发布日期: 2025-05-23 22:00:58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查处情况的通报(第十批)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昌吉州生态环境信访件第十批5件,现将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区县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
1CJD202505190052    昌吉市北京北路市一幼旁门面房门口路面坑洼、灰尘大,六年前门面房业主集体出资修复过一次,但因每天大辆机动车来往,导致路面再次出现坑洼。本月向12345热线反映,回复门面房路面属业主自己维护范围,应由业主自费处理,但业主称房产证面积不包括门外位置,又再次向12345反映,回复为正在对接处理中,已经过去一周时间,诉求:望尽快处理门口路面坑洼问题。昌吉市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2025年5月19日,昌吉市住建局、宁边路街道现场调查,昌吉市北京北路市一幼门面房为宁合家园小区永基35号楼门面房,共有商户15户,门前水泥地面空地总长50米、宽4米,面积约200平方米,可停放约15辆家用车。2018年10月,宁边路街道协调“访惠聚”单位昌吉州邮政局使用为民办好事经费7800元,11户商户(共15户商户,其中4户自行修复)出资2200元,共筹集10000元完成道路修复。因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护不及时,导致修复后的地面再次出现坑洼及沙化情况。期间宁边路街道计划引入物业公司进行收费管理,但因部分商户反对未果。
    2025年4月9日投诉人通过12345平台投诉此问题,承办单位昌吉市宁边路街道当时向投诉人反馈该区域既不属于市政维护范畴,也不属于该门面房产证范围内,并解释往年修路经费是“访惠聚”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因修复完成后车辆较多、维护不到位导致再次出现沙化现象。2025年4月25日,昌吉市宁边路街道与投诉人电话联系,投诉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属实    昌吉市宁边路街道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前使用社区服务群众经费对宁合家园小区永基35号楼门面房前沙化区域完成修复。同时,积极与商户沟通,进一步了解商户的意愿,宣传管理方式,经商户同意后计划引入物业公司实施规范化管理。
2CJD202505190053    映像花园小区居民反映:昌吉市延安南路特变电工厂房每天不定时排放臭气,大多晚上排放,5月17日凌晨四点排放的气体气味刺鼻,影响映像花园小区居民日常生活。该问题4月份向昌吉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反映过,环保局表示特变电工有环保的气体处置设施,因为特变电工考虑成本问题,未按要求开启环保设施导致气味刺鼻。诉求:请相关部门解决特变电工排放气体污染物的问题。昌吉市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25年5月19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北京南路街道现场调查,昌吉市延安南路特变电工厂房,实际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厂(以下简称:特变线缆厂),位于昌吉市北京南路街道延安南路52号,相关环保手续齐全,线缆厂始建于1997年,主要经营中低压电线电缆制造,主要原料为聚乙烯颗粒、铜、铝杆,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拉丝—绞线—挤塑。映象花园南苑位于昌吉市延安南路177号,在和田东路以南、延安南路以西,小区共24栋楼、361户,东侧距离特变线缆厂约300米(中间间隔延安南路),西侧为昌吉市第十三幼儿园,北侧为和田路,和田路以北为映象花园北苑。
    2010年前,现特变线缆厂周边500米范围内无住宅小区。随着昌吉市城区发展,2010年后周边500米范围内建设了映象花园南苑、北苑等住宅小区,受东南风影响,小区居民入住后发现时有异味,主要原因为特变线缆厂挤塑等环节产生的异味飘向映象花园小区。
    2024年起,特变线缆厂已对相关车间、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力缆车间配套建设“UV光氧+活性炭吸附”污染防治设施,交联车间配套建设“UV光氧+浓缩吸附+催化燃烧”污染防治设施,特缆车间配套建设“浓缩吸附+催化燃烧”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特变线缆厂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废气检测,现场调阅该厂2025年以来检测报告单,报告显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2022年6月以来,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针对特变线缆厂异味问题,采取现场检查、布点监测、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行业专家检查、走访调查、驻守排查等方式,对企业涉及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工艺、环节进行检查,执法监测及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均达标排放。5月21日夜间,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特变线缆厂厂界及映象花园无组织废气开展环境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因子达标排放。近期,北京南路街道已入户走访映象花园居民及沿街商户共11户(其中商户4户,居民7户),均未反映存在异味问题。
    综上,特变线缆厂达标排放,但受个体敏感度差异影响,映象花园南苑仍有个别居民反映存在异味,异味来源主要为特变线缆厂力缆车间、交联车间、特缆车间3个车间在原料加热挤塑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中含有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等因子,导致异味产生。
   投诉人反映“因为特变电工考虑成本问题,未按要求开启环保设施导致气味刺鼻”的问题,2025年4月11日,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收到12345平台投诉,经查发现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厂240000m³/h的催化燃烧设备沸石接近饱和状态,吸附效果明显下降,企业立即安排采购新沸石并于4月16日完成更换工作。
部分
属实
    下一步,一是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加强监管,提醒督促企业做好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更换催化燃烧设备沸石、活性炭、UV光氧灯管等设施,确保设施有效运行。每月对企业厂界及映象花园小区敏感点开展1次执法监测。二是北京南路街道及新科园社区工作人员增加入户走访频次,积极了解异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生态环境部门予以解决,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CJD202505190054奇台县三个庄子镇盛耐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长期粉尘污染,周边道路都是黑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使用,污水常年排放渗坑。奇台县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25年5月19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县分局进行现场检查,新疆盛耐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位于奇台县三个庄子镇华泰物流园内,2021年12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奇环批﹝2021﹞21号),目前已建成12栋储煤棚,6家企业租赁新疆盛耐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煤棚或用地,分别是:1.新疆通洲能源有限公司,租赁储煤棚3座(1#、3#、4#),1#储煤棚用于烘干、4#储煤棚用于破碎筛分,3#储煤棚暂未使用,2024年8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1#、4#储煤棚内建设有喷淋、布袋除尘设施,使用天然气作为烘干热源,烘干工序正在调试,目前未验收,3座储煤棚内暂存原煤约2万吨;2.新疆华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储煤棚2座(A1#、A2#),A2#储煤棚用于烘干工序,A1#储煤棚用于破碎筛分,2024年8月16日已取得环评批复。目前正在建设喷淋、布袋除尘设施,使用天然气作为热源。2座储煤棚电源未接通,烘干工序未调试,目前未验收。2座储煤棚内暂存原煤约1000吨;3.奇台国龙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储煤棚3座(2#、5#、6#),2#储煤棚用于烘干,5#储煤棚用于破碎筛分,6#储煤棚用于煤炭储存库,未做环评,仅2#储煤棚内建设喷淋、布袋除尘设施,使用电加热烘干设备,目前未验收。3座储煤棚内暂存约2.5万吨;4.新疆万疆提质煤加工有限公司,租赁储煤棚1座(9#),用于煤炭烘干、筛分,已取得环评批复。棚内已建设喷淋设施,烘干设备正在安装,使用天然气作为热源,目前未验收。储煤棚内暂存原煤约500吨;5.新疆狂飙能源有限公司,租赁储煤棚1座(10#),用于煤炭筛分,正在编制项目环评。储煤棚内暂存原煤约2.2万吨;6.新疆潜能能源发展公司,租赁储煤棚2座(A3、A4),用于煤炭烘干、破碎、筛分,棚内已建设布袋除尘设施,正在编制环评,储煤棚内暂存原煤约500吨。
    新疆盛耐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厂区东侧沿163县道有商业门面建筑,主要为餐饮、住宿和企业办公用房,距离企业储煤棚约50米,厂区北侧约1.5公里为三个庄子镇土园仓一村,厂区西侧为耕地,厂区南侧为京新高速。
    新疆盛耐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厂区中间700米内部路面(16米宽)为水泥硬化道路,厂区北侧主干道为砂石路面,其他内部空地均由砂石铺设,未做硬化处理。现场检查时新疆盛耐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周边道路未发现明显黑色煤灰,但厂区内部储煤棚附近空地和道路有煤灰,原因为厂区内新疆万疆提质煤加工有限公司、新疆潜能能源发展公司2家企业的3座钢结构储煤棚未完成全封闭建设,调试烘干设备、破碎设备、装卸过程中存在无组织粉尘溢散,造成扬尘污染。因露天堆存煤炭,2025年4月21日、22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分局对新疆通洲能源有限公司、奇台国龙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2家企业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新疆盛耐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煤炭烘干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仅外部商业服务区4家饭馆及公共卫生间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厂区北侧25立方米的防渗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运至奇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2024年5月开始建设20立方米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计划2025年5月31日前建成投运。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渗坑排放污水。

部分属实
    一是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县分局督促新疆盛耐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前建设完成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二是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县分局督促指导新疆盛耐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内部道路和场地硬化工作,同时在厂区门口配套建设运输车辆冲洗装置,以降低道路扬尘污染。三是指导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批复和“三同时”要求,规范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同时,加强运营期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煤灰污染。
4CJD202505190055    1.昌吉市绿洲北路海棠公馆一期23、24、25号楼,部分带花园的一楼住户占用公共绿地用来种花,部分绿地被硬化,方便自己使用。疫情前因破坏草坪,城建执法大队拆除过一部分设施,2024年又出现此类现象,居民向物业、社区、12345等反映过这些问题,但均未能解决。2.建设路与健康东路交汇处的人行道被建设路两侧的商户占用,仅剩1米左右,周边有学校,上下学时学生及周边行人行走不便,且存在道路安全隐患。昌吉市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关于“1.昌吉市绿洲北路海棠公馆一期23、24、25号楼,部分带花园的一楼住户占用公共绿地用来种花,部分绿地被硬化,方便自己使用。疫情前因破坏草坪,城建执法大队拆除过一部分设施,2024年又出现此类现象,居民向物业、社区、12345等反映过这些问题,但均未能解决”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2025年5月19日,昌吉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绿洲路街道现场调查,昌吉市海棠公馆一期小区位于绿洲北路与商业路交汇处东南侧,共3栋楼9个单元686户,其中一层带花园住户25户。2013年小区建成交付后,因部分草坪斑秃,物业公司允许住户在公共绿地种植花草以美化环境,但严禁在公共绿地扩建花园或种菜。2020年冬季,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对海棠公馆一期26号楼、27号楼违规围墙进行拆除,物业对破坏的草坪进行了恢复。2024年有1名居民向物业反映24号楼某业主在公共绿地违规搭建廊架,当时物业公司拆除了违规搭建的廊架。此后社区未接到此类反映的问题,12345也未推送该问题。2025年3月12日物业公司对1户违规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但业主拒不整改。
    海棠公馆一期现有6户居民在公共绿地种植花卉,因物业公司允许公共绿地种植花草,故予以保留。但24号楼某业主、25号楼某业主在公共绿地种植大葱、辣椒等蔬菜,扩建面积均约30平方米。开发商交工时已在小区绿地铺设石砖道路,部分一楼业主仅对砖缝进行填补,经核查对比,小区未新增硬化公共绿地。
    昌吉市绿洲路街道等单位开展入户普法教育,逐户走访侵占小区公共绿地的住户,现场要求24号楼某业主、25号楼某业主限于2025年5月31日前清理种植的蔬菜并播种草籽。
    关于“建设路与健康东路交汇处的人行道被建设路两侧的商户占用,仅剩1米左右,周边有学校,上下学时学生及周边行人行走不便,且存在道路安全隐患”的问题,经查情况属实。建设路与健康东路交汇处的人行道,宽3.5米,长40米,两侧共有商户22家,距昌吉市第十小学约70米,属家长及学生通行道路。人行道商户占用问题主要集中在粮食局家属院东门门前,此处共3家商户,占道区域长约40米。为了规范经营和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7月,昌吉市城管局在商户门口前施划了黄线(黄线占人行道宽1米左右),要求商户不能将物品摆放到黄线外。现场检查时3家商户均存在违规占用人行道的情况。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现场普法,明确经营红线,要求商户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要求,不得占道经营,同时督促3家商户立即整改。

部分属实
    5月21日,在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劝导下,海棠公馆一期24号楼某业主、25号楼某业主已将占用小区绿地种植的蔬菜清理完毕,并播种了草籽。同时,绿洲路街道等部门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巡查,发现此类现象及时劝阻。
    5月19日,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对建设路与健康东路交汇处的人行道周边商户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清理,已全部清理占道经营物品。5月20日上午,延安北路街道进行“回头看”,未发现占道经营的现象。同时,昌吉市延安北路街道等部门将对此路段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商户占道经营情况及时劝阻,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理。
5CJD202505190056    昌吉市南公园西路卓越酒店门口夜市扰民问题。群众反映昌吉市南公园西路卓越酒店门口夜市每日营业至凌晨2-3点,夜市烧烤产生的油烟没有通过净化设备,烧烤油烟大味道重,周边住户无法开窗,夜市的音响和顾客的声音也比较大,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以上问题多次反映至城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同时,向州长信箱也反映过,一直未能解决,希望夜市能够搬离。 昌吉市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2025年5月19日,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北京南路街道、北京南路派出所现场调查,卓越星光夜市位于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0号,卓越酒店利用产权范围内的酒店停车场经营夜市,夜市占地面积约123平方米,与隔壁卓越小区2号居民住宅楼仅一墙之隔,距离约10米。目前该夜市权属昌吉市顺佳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该公司转包给一个体,主要经营烧烤炒菜,使用的烧烤炉为可移动式的烧烤净化设施一体炉,烧烤炉具放置的位置离2号居民楼约10米,设有16张就餐桌椅(含3张大桌、13张小桌),最大可容60人就餐,该店于2025年5月5日正式营业,营业时间为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2时。
    2025年4月,州长和市长信箱各接到1件反映卓越星光夜市的问题。经查,4月星光夜市未营业、群众反映情况并不属实。2025年5月3日,北京南路派出所接到卓越酒店楼下夜市装修噪音扰民的举报,经出警,当时卓越夜市在进行下水改造、有敲击水泥的装修声音,出警组现场告知要按照法定装修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在上班八小时以外时间进行装修工作。       
    5月19日,接到转办件后,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现场要求负责人将烧烤炉具从原距居民楼10米迁移至40米处。北京南路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对卓越小区1、2号楼居民进行走访,走访的7户居民均反映卓越星光夜市存在夜间油烟味重、播放音乐、搬挪凳子、摔酒瓶、人员喧哗等扰民现象。同时,北京南路派出所依法传唤了卓越星光夜市实际负责人。

属实
    整改措施:一是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现场要求夜市实际负责人将烧烤区域具从原距居民楼10米迁移至40米处。二是昌吉市北京南路街道对卓越小区居民进行走访,对夜市商户劝告提醒,严格控制营业时间,避免出现噪声扰民现象。三是北京南路派出所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于2025年5月19日20时传唤卓越星光夜市实际负责人、卓越小区5名居民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对卓越星光夜市实际负责人涉嫌噪声扰民的情况进行立案调查。
    整改时限:于2025年5月31日前整改完成。
   
    5月19日,卓越星光夜市实际负责人自愿暂停营业整改,将夜市原营业区域整体迁移至距离居民小区约40米的地方,并对原区域进行了清洁。2025年5月21日,昌吉市公安局对星光夜市实际负责人以制造噪声干扰群众正常生活处以行政处罚(警告)。5月22日晚,夜市实际负责人重新开始营业,对营业过程中发现大声喧哗的顾客及时劝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