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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四批)
发布日期: 2025-05-17 23:07:13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查处情况的通报(第四批)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昌吉州生态环境信访件第四批6件,现将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区县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
1CJD202505090019    昌吉州公路局家属院东苑某业主私自占用小区绿化,使用泡沫箱种菜、种花等,影响美观,还饲养鸽子,物业和社区对其进行劝阻,但业主态度恶劣,不听劝阻。现在小区正在改造,该业主不让施工队在此种草。希望给予帮助。昌吉市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2025年5月13日,昌吉市住建局、绿洲路街道现场核查,昌吉州公路局家属院东苑位于昌吉市延安南路152号,共有住宅16栋(多层住宅10栋、高层住宅6栋)。2024年6月—10月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处于老旧小区改造验收阶段。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新疆嘉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该小区某业主因个人爱好在自家1楼东侧地面上私自搭建鸽棚饲养鸽子,鸽棚体积约4.5立方米,目前饲养信鸽45只。2024年6月该小区改造期间,施工队在东苑11号楼楼前公共绿化区域内种草,但该业主不让施工队种草。2025年4月该业主违规占用单元门前公共绿化区域放置盆栽泡沫箱养花、种菜,泡沫箱共三十余箱,并在绿化区域内种植蔬菜等作物,面积约6个平方。2025年4月社区、物业多次劝阻,但该业主拒不整改。
属实
    在昌吉市住建局、绿洲路街道工作人员的劝导下,2025年5月13日,该业主已将搭建的鸽笼拆除,部分已送至业主朋友,已清除公共绿化区域中放置的泡沫箱及种植在公共绿化区域的蔬菜等作物,物业公司已协助该业主完成场地复原工作,并于2025年5月15日完成绿草补种工作。
    昌吉市住建局、绿洲路街道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及要求,做好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工作,同时物业公司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解决。

2CJD202505090020    阜康市天池管理委员会、三工河哈萨克族乡和天池西域有限公司官商勾结,打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旗号,以环保整改为理由,不让冒烟,不允许搞餐饮和住宿,把土著牧民骗出天池河谷牧场,以致让他们失去生活来源,无家可归。但政府支持天池西域有限公司在天池景区内修建接待游客设施、在海西景区和游客中心开设星空房,还允许个体户朱某在天池主景区开设名为阿米尔的餐厅,并在设施建成后霸陵欺压土著牧民接受不平等的解决方案。阜康市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1月,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馈督查意见,问题(自治区序号57):“自治区共有29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15个。截至督察时,17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中存在矿产开发、石油开采、渔业养殖、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共152个”。针对问题,经区、州审批,阜康市整改措施为“2018年底前清退保护区内12处能源设施、37处居民点、26处旅游设施、23处其他人工设施,拆除与保护无关的建筑设施,进行生态修复”。2018年9月,阜康市对自然保护区内无建设用地等相关手续的60户位的经营设施开展搬迁拆除,并依法依规进行了补偿。2023年以来,阜康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相关手续均经过严格审批前提下,实施了访客中心建设、星空房及餐厅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天池主景区服务功能。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阜康市天池管理委员会、三工河哈萨克族乡和天池西域有限公司官商勾结,打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旗号,以环保整改为理由,不让冒烟,不允许搞餐饮和住宿,把土著牧民骗出天池河谷牧场,以致让他们失去生活来源,无家可归”,以及“在设施建成后霸陵欺压土著牧民接受不平等的解决方案”的情况,2018年9月,为按期完成《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整改意见方案》中序号第五十七项整改任务,结合自治区、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及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阜康市对自然保护区内毡房公司无建设用地相关手续的60户经营设施(57户毡房旅游经营户、3户商店)依法依规开展搬迁拆除。
    2018年11月,为解决搬迁牧民生计问题,经阜康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印发《天池博格达风情园环保问题整改拆迁工作方案》(阜环督察〔2018〕1号),对搬迁牧民进行补偿。期间委托评估公司对60户经营户毡房等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作价,总计作价286.35万元(含公司地面附属物补偿款64.23万元),由天池管委会负责与每户经营户签订拆除协议,并按照评估价格向每户经营户支付补偿金。2018年12月,为进一步解决搬迁经营户后期生产发展问题,阜康市人民政府与60户经营户达成一致意见,制定了《天池博格达风情园拆迁经营户安置方案》,共同确定了转移就业安置1户,集中定居安置3户,转移经营56户的后期发展方案。阜康市在组织相关部门和经营户代表进行论证、勘察、调研后,一致同意在花儿沟村北侧150亩空地处建设花儿沟村农牧民创业基地“花儿风情特色民宿”。2019年至2020年,政府累积投资近1100万元,完成了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公厕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2022年,为进一步扶持经营户发展,阜康市对经营户家庭进行了逐个走访,在充分了解家庭生产、生活情况的基础上,再次与经营户协商选址,委托国有农投公司投资1亿元(其中贷款0.6亿元)在山坡村建设博格达小镇,建设经营用房108套,其中56套优先解决经营户的旅游经营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三工河乡人民政府印发《天池博格达风情园毡房公司经营户产业发展扶持方案》,为经营户提供土地分配、购买房屋、租赁房屋三种政策扶持。截至2023年12月,60户经营户全部签订安置协议,其中签订房屋购买协议2户,签订土地分配协议58户。60户经营户搬迁安置后,仍可以公平公正参与天池景区旅游经营活动,现已有3户在阔克胡拉民俗风情园购买毡房摊位,1户租赁毡房摊位参与旅游经营。
    综上所述,阜康市依法依规并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对自然保护区内的非法经营户进行了搬迁整治,搬迁过程多次与经营户沟通调整,共同达成了补偿协议。不存在官商勾结把土著牧民骗出天池河谷牧场,以致让他们失去生活来源、无家可归,霸凌欺压土著牧民接受不平等的解决方案的情况。同时,已安排三工河乡入户走访牧民,做好政策解答及引导工作。
    针对投诉人反映“政府支持天池西域有限公司在天池景区内修建接待游客设施、在海西景区和游客中心开设星空房,允许个体户朱某在天池主景区开设名为阿米尔的餐厅”的情况,经核实为部分属实。阜康市为立足旅游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主景区服务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在经过严格审批,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立项备案、环评等各项手续的基础上,利用地债资金投入近2600万元,实施了访客中心建设项目。工程于2021年9月完工,总面积2500平方米。访客中心具有“提供咨询展示、休憩、餐饮、游览指南、紧急救助、生活服务和行政管理等功能”的定位。
2023年6月,为提升访客中心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游客需求,访客中心部分区域对外公开招租经营。公开招标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经营期限5年。西域公司中标后,对访客中心进行再次招标,中标方为阿米尔餐厅,其经理为周某,截目前阿米尔餐厅严格按照功能需求依法经营。2023年8月,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逐级报备审批,在依法取得立项备案、建设用地、环评、林地审核同意书等各项手续后,在原游客中心附近建设天山天池休闲度假房车营地项目(投诉人反馈的“星空房”),规模占地12700平方米,建设供水、供电、排污等相关配套设施,购置新型房车40辆,为游客提供住宿体验。
    综上所述,天池管委会在依法取得了立项备案、建设用地、环评、林地审核同意书等各项手续的基础上,实施了访客中心项目及房车营地项目,其中访客中心项目及其部分餐饮经营设施,由西域公司及阿米尔餐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依法取得,在项目实施及经营的程序中不存在违规情况。
部分
属实
    阜康市政府已安排三工河乡入户走访牧民,做好政策解答及引导工作。
3CJD202505090021    昌吉市三工镇下营盘村二组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修建供水、排水、燃气管道,原先村内道路为沥青路面,但是施工单位挖出管道后未进行恢复,情况已持续2年,下雨天、刮风天路面泥泞,大风天气存在道路扬尘。给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均反映过,但无人管理。2017年至2019年期间,村上修建了路灯,但只是个摆设,未亮过。部分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等专项资金下达到村上后,资金项目开工但未完工。昌吉市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关于“昌吉市三工镇下营盘村二组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修建供水、排水、燃气管道,原先村内道路为沥青路面,但是施工单位挖出管道后未进行恢复,情况已持续2年,下雨天、刮风天路面泥泞,大风天气存在道路扬尘”的问题情况属实。2025年5月13日,昌吉市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三工镇开展现场核查,2021年由昌吉市政府投资实施的昌吉市乡村振兴项目(一期)三工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工村、下营盘村道路、给排水及附属设施工程),因资金短缺导致管道开挖路段未实施路面硬化恢复,未恢复道路为破损沥青及砂石路面。2023年5月昌吉市住建局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煤改气),2023年11月完成农村清洁能源改造项目,但开挖路面仅用戈壁料回填并碾压平整。未硬化路面长约5200米,因前后两次项目竣工后均未进行路面硬化恢复,导致雨季道路泥泞影响村民出行。
    关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村上修建了路灯,但只是个摆设,未亮过”的问题部分属实。昌吉市三工镇下营盘村村委会前主干道及二组巷道共有路灯50盏,为昌吉市2017年美丽乡村亮化工程七标段项目,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昌吉市住建局,于2017年8月20日开始建设,2017年11月17日通过验收。施工方因2万余元变压器施工费用与村委会产生争议,导致变压器手续至今未完成移交,目前变压器已过激活时间,无法再次使用。目前只有三工镇下营盘村村委会门前大路路段路灯正常使用,其他区域路灯不能正常使用。
    关于“部分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等专项资金下达到村上后,资金项目开工但未完工”的情况部分属实,农村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煤改气)于2023年5月施工,2023年11月竣工;昌吉市乡村振兴项目(一期)三工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工村、下营盘村道路、给排水及附属设施工程)于2021年8月开工,2022年8月竣工;昌吉市2017年美丽乡村亮化工程七标段项目于2017年8月20日开工,2017年11月17日竣工。项目涉及的部分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等专项资金下达给项目实施的昌吉市相关部门,未下达至镇、村两级。
部分
属实
     一是昌吉市三工镇下营盘村已将巷道硬化纳入2025年乡村振兴项目中,该项目已于2025年5月12日完成招标,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签订合同,预计9月底完工,期间完成开挖未恢复的路面的硬化工作,解决巷道泥泞、扬尘等问题。二是三工镇下营盘村拟使用村集体资金5万元安装变压器,计划6月底完成安装,完成后可保障村民夜间通行安全。
4CJD202505090022    玛纳斯县广东地乡广东地村苇沟片与玛纳斯镇相交界,处于玛纳斯镇鸡产业园的鸡舍的下风向,该鸡舍与广东地乡苇沟片相距几百米,每年气温高时天天都能闻到鸡粪堆积产生的臭味,苍蝇多。晚上坐在自家院内都能闻到很大的臭味,无法在院内吃饭。玛纳斯县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蛋鸡产业园位于玛纳斯县玛纳斯镇草滩村,周边距离较近的村庄有3个,分别为:玛纳斯县广东地乡广东地村苇沟片,该村位于蛋鸡产业园东北侧约1.3公里,常住人口106户217人;玛纳斯县广东地乡广东地村苇坝片,该村位于蛋鸡产业园东北侧约1.4公里,常住人口63户139人;广东地乡广东地村李家庄片,该村位于蛋鸡产业园西北侧约2.5公里,常住119户276人。蛋鸡产业园于2019年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301亩,并于2019年10月27日取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文号为(新环审〔2019〕256号)。现有养殖圈舍47栋,现使用45栋(养殖户30户),存栏蛋鸡约105万羽。配套粪污处理厂位于蛋鸡产业园东北侧约200米,占地面积14.8亩,2020年9月21日取得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批复,文号为(玛环审〔2020〕27号),工艺为原料密闭→搅拌→厌氧池发酵→筛分→烘干→包装。现有鸡粪处理发酵罐7个(容积120方/个,其中2个新安装发酵罐于2025年5月14日投入使用),2024年7月安装除臭降尘喷雾系统1套,并购置无人打药飞机1台,目前日总处理能力140吨。
    2025年5月13日,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玛纳斯镇、广东地乡配合,立即安排专人联合开展实地调查。一是蛋鸡产业园每天产生湿鸡粪约100吨,日产日清,由养殖户直接运送至配套粪污处理厂统一处理;二是粪污处理厂院内露天堆放鸡粪约2100吨(其中湿鸡粪约1100吨、干鸡粪约1000吨),堆放场地已硬化面积4500平方米,未硬化面积约2000平方米。厂区周边存在异味,苍蝇较多,处理后的干鸡粪主要销往南北疆葡萄、瓜果等种植基地作为有机肥料使用;三是2024年5月27日粪污处理厂与某公司签订合同,计划近期组织环保竣工验收;四是粪污处理厂的环评批复要求堆放区产生的无组织恶臭采取铺草木灰、喷洒除臭剂等方式,确保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该厂每日对堆粪场地及周边区域使用无人机喷洒杀蝇和除臭药剂各1次;五是经走访广东地乡苇沟片23户村民,因风向原因,白天、夜间均有鸡粪异味;六是粪污处理厂在拉运和装卸鸡粪过程中,会有鸡粪异味飘散至附近村庄。
属实    一是粪污处理厂已于5月16日购买气膜篷布开展覆盖工作,同时已处理存量湿鸡粪80吨,计划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露天堆粪场的粪污覆盖工作,6月15日前完成湿鸡粪的发酵处理。二是粪污处理厂已制定药剂喷洒工作制度,每日17点和19点对厂区各开展1次药剂喷洒,每日早上对广东地乡苇沟片开展药剂喷洒1次,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药剂喷洒频次。三是5月15日、16日,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已对23户村民入户宣传粪污治理与管控措施,争取村民的理解和支持。
    玛纳斯县政府高度重视,计划于2025年5月17日下午就玛纳斯县蛋鸡产业园及粪污处理厂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鸡粪味道扰民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将与第八批同类问题办理情况报告一并上报。


5CJD202505090023    昌吉市老市政府家属院旁有一工地二十二点后仍在施工,希望及时到现场制止。昌吉市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2025年5月12日晚22:30,昌吉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进行现场检查,老市政府家属院旁工地为新疆金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明峰商贸中心4#、5#楼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昌吉市乌伊路-长宁路交叉口,施工单位为贵州千硕(集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属于政府保交楼项目,要求于2025年6月交付使用。施工单位贵州千硕(集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5月12日22:30,施工单位对明峰商贸中心1#、2#楼地下车库混凝土地面打磨收光,工人使用打磨机进行收尾,期间产生噪音污染,此次施工作业未在夜间施工许可证允许的时间内。属实    一是昌吉市住建局等部门现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调整项目施工时间,将施工时间调整为早08:00--14:00,晚16:00--22:00。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对接项目附近社区与物业公司,将施工情况及时告知周边居民。二是5月13日至5月15日昌吉市住建局开展夜间巡查,未发现该工地夜晚施工情况。后期昌吉市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6CJD202505090024    位于北京北路和文化西路交叉口的昌吉州农业局家属院住户反映,2014年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施工方违规将小区绿化用地硬化成水泥地面,给旁边的韶山印象饭店作为专用停车场,并将小区外围栏杆向内移动,将原本属于小区的绿化用地圈出小区,供韶山印象饭店作为专门停车场,严重破坏了绿化用地的使用面积,希望督导组实地调查,希望将原本属于小区的绿化用地恢复,并将外围栏杆恢复到原来绿地使用面积。
另外韶山印象饭店餐饮油烟严重污染小区环境,饭店后堂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情况下违规扩建,占用小区内大面积绿地,因饭店距离小区的小游园非常近,餐饮油烟弄得老百姓苦不堪言,违规建设的后堂挤占了很大面积的绿化用地,希望督导组实地调查,还绿化用地于百姓。
昌吉市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昌吉州农业局家属院位于昌吉市北京北路,隶属延安北路街道天池社区,小区建设于1984年至1991年,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共有12栋楼、248户居民。该小区改造项目于2022年4月15日开工,同年11月30日完工并交付使用。韶山印象湘菜馆位于昌吉市文化西路及天池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共建有2层,韶山印象饭店产权属原州农业局所有,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关于“2014年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施工方违规将小区绿化用地硬化成水泥地面,给旁边的韶山印象饭店作为专用停车场,并将小区外围栏杆向内移动,将原本属于小区的绿化用地圈出小区,供韶山印象饭店作为专门停车场,严重破坏了绿化用地的使用面积,”的问题部分属实。2025年5月13日由昌吉市市监局、住建局牵头,延安北路街道、昌吉市城市管理局配合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韶山印象停车场所在土地原为2018年5月天池路两侧平房征收拆迁后形成的裸露地块,为缓解停车压力,2019年9月,经延安北路街道协调,韶山印象湘菜馆出资将此块空地进行硬化后作为专用停车场。经延安北路街道调取该块土地宗地图及确权文件,查实产权属于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所有,非小区所有,根据查看土地宗地图查实未存在“小区外围栏杆向内移动”的问题,投诉人反应的空地区域并非绿化用地。
    关于“另外韶山印象饭店餐饮油烟严重污染小区环境,饭店后堂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情况下违规扩建,占用小区内大面积绿地,因饭店距离小区的小游园非常近,餐饮油烟弄得老百姓苦不堪言”的问题,经查该店经营证照均在有效期,后堂操作间安装有集成烟灶,由烟道连通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安装在外部二楼楼顶,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正常,并定期清洗(末次维保记录为2025年2月15日、下次维保计划5月16日)。街道工作人员针对油烟污染问题随机抽取韶山印象湘菜馆附近居民进行入户走访,共入10户居民家中进行调查,10户居民均表示未发现明显餐饮油烟问题。经昌吉市城市管理局与昌吉市住建局调查核实,此建筑物移交后并未改变外部结构及扩建,不存在违规建设后堂挤占的问题。
部分属实   一是经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延安北路街道协调,韶山印象停车场现已作为公共停车场全天开放,缓解周边停车资源紧张的问题。二是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督促餐饮负责人严格做好油烟净化设备维护管理,定期实施油烟净化器清洗保养。三是延安北路街道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周边居民进行入户走访,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行回访,如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韶山印象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