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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七十一项整改任务措施2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19-12-18 13:17:4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七十一

整改任务措施2整改情况公示

 

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第七十一项问题,昌吉州各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落实,现已经完成整改任务措施2,昌吉州自然资源局会同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林业和草原局及相关行业专家进行了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七十一

据国土资源厅有关评估报告,新疆已闭坑的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的小煤矿、砂石粘土矿等多达1000多家,矿山开发破坏面积达2165平方公里,仅有82平方公里实施了恢复治理,占应治理面积3.77%的问题。

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已关闭矿山、政策性关闭小煤矿、砂石粘土矿等1000多家矿山开发造成的2165平方公里环境破坏治理恢复任务。

整改措施2:分批推进治理恢复。对于有治理责任主体的治理项目,由县市政府责令责任人限期完成治理恢复,逾期不治理的,由县市政府组织实施治理,并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治理费用。无治理责任主体的,由县市政府组织实施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环境治理恢复任务的50%。

2019年,全州共完成已关闭矿山、政策性关闭小煤矿、砂石粘土矿70个,其中煤矿22个,砂石粘土矿45个,石灰石矿3个。共恢复土地面积6.44平方千米,完成环境治理恢复任务的61.2%。其中玛纳斯县共完成8个,恢复土地面积0.18平方千米;呼图壁县共完成13个,恢复土地面积2.87平方千米;昌吉市共完成18个,恢复土地面积1.69平方千米;阜康市共完成14个,恢复土地面积0.83平方千米;吉木萨尔县共完成4个,恢复土地面积0.37平方千米;奇台县共完成7个,恢复土地面积0.27平方千米;木垒县共完成6个,恢复土地面积0.23平方千米。恢复治理效果满足设计方案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州自然资源局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负责。

公示时间:201912月18日至201912月24日,共7天。

受理部门: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94-2348914

联系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设路106

    编:831100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191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