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25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发布日期: 2025-06-12 12:24:26 来源:昌吉州人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2025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

违法行为公布

 

为了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现将昌吉州2025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如下:

1.单位名称:陕西安玖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军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0106MACH6A4E4X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融合北路266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156名农民工工资552.5574万元,拒绝履行。

查处情况: 2025年1月31日,李某等人投诉反映在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骏瑞众研1号选煤厂土建钢结构项目务工,陕西安玖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拖欠2024年2月至12月工资。经调查核实,2024年2月至12月期间,陕西安玖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共拖欠156名工人工资552.5574万元,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存在违法事实。2025年3月17日,准东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昌州人社监令字〔2025〕第Z-22号),责令该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前支付156名工人工资552.5574万元,该公司拒绝履行限期改正指令;4月1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昌州人社监理告字〔2025〕第Z-22号);4月15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昌州人社监理字〔2025〕第Z-22号),该公司逾期拒不履行。

 

2.单位名称新疆希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徐瑞华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2327MA77NX1T59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庭综合物流园汽配区9号楼二层24号商铺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13名农民工工资57万元,拒绝履行。

查处情况: 2025年3月19日,靳某投诉反映在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铝厂天车轨道生命线安装项目务工,新疆希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2024年6月至12月工资。经调查核实,2024年6月至12月,新疆希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共拖欠13名工人工资57万元,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存在违法事实。2025年4月1日,准东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昌州人社监令字〔2025〕第Z-17号),责令该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前支付13名工人工资57万元,该公司拒绝履行限期改正指令;4月11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昌州人社监理告字〔2025〕第Z-17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昌州人社监罚告字〔2025〕第Z-17号);4月27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昌州人社监理字〔2025〕第Z-17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昌州人社监罚字〔2025〕第Z-17号),该公司逾期拒不履行。

 

3.单位名称玛纳斯县和昌房地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陈裕钰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23240620531678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凉州户镇太阳庙村金葡萄庄园13-2-401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违法事实: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和行政处理决定。

查处情况: 2025年4月1日,唐某通过国家“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2024年7月至10月在玛纳斯县海润酒店做木工时,拖欠工资没有支付。经调查核实,玛纳斯县和昌房地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唐某工资2.7万元,存在违法事实。2025年4月27日,玛纳斯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玛人社监令字〔2025〕第21号),该公司逾期拒不改正。2025年5月7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玛人社监理告字〔2025〕第21号);2025年5月12日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玛人社监理字〔2025〕第21号),该公司逾期拒不履行。

 

4.单位名称:新疆天威钢结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朱国强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2324568857998B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平原林场场区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40名农民工工资200.767253万元,拒绝履行。

查处情况:2025年3月14日,张某投诉反映称在新疆天威钢结构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拖欠其工资未支付。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拖欠张某等40名工人2024年11月至12月工资200.767253万元,存在违法事实。2025年4月9日,玛纳斯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玛人社监令字〔2025〕第19号),该公司逾期拒不改正;2025年4月14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玛人社监理告字〔2025〕第19号);2025年4月18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玛人社监理字〔2025〕第21号),该公司逾期拒不履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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