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
(编办统一编码,部门不需填写)
二、适用范围
在木垒县行政区域内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5条第二款;《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州本级2015年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昌州政发{2015}219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
五、受理机构
木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决定机构
木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条件
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体检合格证明(体检单)1份。
八、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申请人到木垒县政务大厅一楼,从业人员带身份证、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具备《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疾病检查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完成体检。体检合格者携带体检单到木垒县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健康证》。由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发放《健康证》。
(二)网上申报:无
十、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木垒县政务大厅一楼,从业人员带身份证、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具备《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疾病检查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完成体检。体检合格者携带体检单到木垒县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健康证》。由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发放《健康证》。
1.受理
申请人到木垒县政务大厅一楼,从业人员带身份证、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具备《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疾病检查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完成体检。
2.审查
登记机关依据审批材料进行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办理受理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使用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3.决定
2个工作日办理《健康证》。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24小时内。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24小时内。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无
(二)收费依据
无
(三)收费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无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木垒县政府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二)电话咨询
0994-4825251
(三)网上咨询
无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木垒县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
1.单位:0994-4825251
2.木垒县政务中心投诉电话:0994-4827976
(三)网上监督投诉
无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木垒县广场南侧,木垒县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冬季)
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夏季)
十八、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木垒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2.电话查询
0994-4825251
3.网上查询
无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木垒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2.电话查询
0994-4825251
3.网上查询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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