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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
发布日期: 2024-02-05 13:05:5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面向社会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自治区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其中:

(1)报考地(州、市)及以上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2)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考的职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可视同为自治区户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在县乡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考报名首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考条件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月18日10︰30—2月23日18︰30

缴费时间:2月18日10︰30—2月24日18︰30

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要求进行。

(二)笔试时间(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月16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3月17日《公安专业科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以及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招聘纪律与监督

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关于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请报考者与招录机关联系,联系方式可在职位表中查询。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或反映: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12380”监督平台:www.xj12380.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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