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15号)规定,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给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经审核,新特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木垒县供电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芳草湖供电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新湖供电公司、新疆新能阳光供电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昌吉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巾帼众心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昌粮集团呼图壁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州巾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四川省万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中联润世新疆煤业有限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吉木萨尔县兴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欣鸿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14家企业59名企业职工符合申领条件,拟拨付9.25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4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表:2025年昌吉州第十八批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表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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