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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同志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果公示
经昌吉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学专家上门现场鉴定,张磊同志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9日至2月4日,欢迎社会监督。
昌吉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206030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基金监督科):2333108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病况 |
鉴定结果 |
1 |
木垒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
张磊 |
脑出血后遗症,继发性癫痫,高血压3级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昌吉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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