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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自治州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最高封顶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7 10:59: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7/2017-000026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7-05-17
文  号: 昌州人社发〔2017〕4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提高自治州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最高封顶线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文件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自治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经州人民政府州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对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最高封顶线从现行的13万元调整为20万元,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州财政局

2017年5月16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6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