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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共课网上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21 09:46:5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人社服〔201617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推进我州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上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州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中、小学教师系列)。

二、培训内容

详见附件“2016年昌吉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课程目录”。

三、报名、培训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6622日至710日。

(二)培训时间:第一阶段201671日至725日;第二阶段201681日至830日,逾期不再组织网上培训。

四、培训报名程序

    (一)报名程序。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组织报名工作,州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组织报名工作。各县市和州直各单位报名须统一填写《2016年昌吉州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培训报名表》纸制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模板在培训平台首页下载),派专人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分院培训中心缴纳培训费(刷卡)办理报名手续。

    (二)系统登录。学员可登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远程教育培训平台,输入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在线学习平台,选择相应专题进行学习。用户名为本人的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456(登陆后可自行修改)。

(三)培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文件精神,公需科目的总课时调整为30课时,结合我州的实际情况,规定必修课18学时,选修课12学时。学员在网上学习期间,系统将自动记录每个学员的在线学习时间。

学员重复学习同一专题,系统不累计学时。学员学习完专题后,需全部申请网上测试,测试合格者视为完成本专题学习任务。培训结束后,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分院根据学员学习记录出具《昌吉州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培训结业证明》,州直单位和各县市人社部门派专人统一领取,凭此证明方可在人社(职改)部门办理当年的继续教育相关认定手续。

    五、培训要求

各县市、州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上培训工作,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任务按时完成。学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以后,以此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年度考核和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培训报名地点:昌吉市延安北路342号,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分院培训中心(原昌吉卫校--州人民医院对面)。

联系电话: 0994--2344338   联系人:陈磊军

培训平台网址: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远程教育培训平台, http://px.cjpt.cn   

                                             

附件: 2016年昌吉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课程目录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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