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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16 10:08:0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23/2015-00005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5-07-16
文  号: 新人考函[2015] 2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新人考函[2015] 25

 

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政治部干部处、武警新疆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自治区公安厅现役办: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的要求,为做好我区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5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试用书的征订和考前培训等工作。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设置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826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文件导读/人事专栏(网址:www.xjjs.gov.cn)。

(三)报考科目设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全国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1572082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http://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考生注册时须绑定本人手机号,网站系统向绑定手机号发送验证码进行验证。只要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找回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要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并安装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该工具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可下载(网址:www.cpta.com.cn)。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15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初考考生资格审查。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6、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全国考试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乌市考生,如需发票,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乌市考生开票时间为考试报名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逾期将无法办理。财务室地址:乌市南湖东路19号自治区人才市场二楼10号窗口,联系电话09914685892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考试日期:20151017日-1018

1017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18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于考前一周登录全国考试报名平台(http://zg.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区的地市代表考试地点。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按6门计,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按1门计;《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按1门计;《建设工程计价》按2门计;《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按2门计。

九、成绩查询

考后三个月左右,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再发放成绩单。

 

2015715

 

 

主题词:人事考试 造价工程师 考务  通知         

送: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