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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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认定公示(7月13日)
兹有王春文同志,男,1994年-2003年期间在昌吉州农机厂从事铸造工工作,现已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其从事二类特殊工种满9年。该同志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电话:0994-2347489、0994-2342786。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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