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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机构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科室负责人 秦紫晏
办公电话 0994-2206016
机构职能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受理和处理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参与调解涉及昌吉州范围人事争议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案件;负责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时间及地点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5:30-19:30(冬季)  工作地点:昌吉市宁边西路劳动保障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