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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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州2026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昌吉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26〕52号)要求,州、县两级人社部门牵头,联合社工、教育、民政、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立足职能职责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组于2026年9月14日至23日,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核查、座谈问询、综合评议等方式,对全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等级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10月12日-10月16日),公示期间内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0994-2206024
附件:昌吉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结果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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