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5〕15号)规定,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给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经审核,昌吉世纪园林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庭州智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州天沐睿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疆巾帼众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阜康市东方环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新特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新疆东硅人才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吉木萨尔分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神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沐景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第一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新疆神火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16家企业234名企业职工符合申领条件,拟拨付42.46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5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表:2025年昌吉州第二十一批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表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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