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规定,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经审核,新疆亚中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金象赛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一九发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溢达纺织有限公司、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玛纳斯县汇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尧祥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华洋实业(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玛纳斯分公司、新疆恒安纸业有限公司、昌吉市乐聚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庆源实业集团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吉木萨尔县昆仑天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准东顶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西域春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奇台县通达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新疆鑫恒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仁博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世纪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友好时尚购物中心21家企业25名企业职工符合申领条件,拟拨付4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5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表:2025年昌吉州第三批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表.xlsx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
上一篇: 昌吉州2024年第三批...
下一篇: 昌吉州2025年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