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35号)文件要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按照“免申即享”工作要求(劳务派遣单位采取主动申请的经办模式),经核准,昌吉州2024年第二批符合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共341家、2388人(其中劳务派遣单位1家,拟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合计3582000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1月17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昌吉州2024年第二批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表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3日
上一篇: 昌吉州2024年第十八...
下一篇: 昌吉州2025年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