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9号)规定,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经审核,新疆准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天沐园林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阜康市捷丽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昌吉市恒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环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宏域炜业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博格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昌粮集团木垒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亚中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玛纳斯分公司、昌吉市和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博睿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金象赛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玛纳斯源一实业有限公司、新疆源一科创有限公司、阜康市恒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中粮八一面业(呼图壁)有限公司、呼图壁县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家企业33名企业职工符合申领条件,拟拨付5.05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6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表:2024年昌吉州第十五批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表.xlsx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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