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9号)规定,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经审核,新疆新茄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友好时尚购物中心、新疆汇萍智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阜康市金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东硅人才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戈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奇台惠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吉市家辉升初运输有限公司、新疆博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九圣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保之隆安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呼图壁县庭州印象文化旅游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新宝宏森燃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准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巴州一家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分公司、新疆东硅人才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吉木萨尔分公司18家企业28名企业职工及2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共计30名人员符合申领条件,拟拨付4.35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6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表:2024年昌吉州第十四批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表.xlsx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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