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9号)规定,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经审核,新疆曦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市曦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市恒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域原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阜康市东方环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疆鑫鼎盛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新疆准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玛纳斯县金汇农贸市场开发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新疆安泰德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 、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特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阜康市恒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联润世新疆煤业有限公司、昌吉市全优领航新征程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昌吉市恒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6家企业124名企业职工符合申领条件,拟拨付17.75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9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表:2、2024年昌吉州第十二批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表.xlsx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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