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9号)规定,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经审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新疆瑞诚创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洽利农农业有限公司、新疆金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金马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明信海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立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新疆准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庆源实业集团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园林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欣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昌吉市信而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5家企业55名企业职工符合申领条件,拟拨付8.4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1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表:2、2024年昌吉州第十批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表.xlsx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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