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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2024年第二批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公示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规定,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经审核,新疆保之隆安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嘉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万通人钢结构有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新疆森德商贸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域原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阜康市准东立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阜康市金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8家企业11名企业职工符合申领条件,拟拨付1.65万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9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表:2、2024年昌吉州第二批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表.xlsx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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