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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2022年第四批企业一次性昌吉州2022年第四批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公示 留工培训补助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2-02 14:32:4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社保局参保企业第2批次)

2022年,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0号)、《关于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6号)和《关于加快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通知》文件要求,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州、市)、县(市、区),受疫情影响实施静态管理和流调管控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以上的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实行“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运用信息系统大数据比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地(州、市)、县(市、区)人社、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所在地相关部门核实,昌吉州2022年第四批(昌吉州社保局参保企业第2批次)符合发放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34家,7665人,拟拨付资金合计3832500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3年2月2日—2月8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昌吉州2022年第四批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公示(昌吉州社保局参保企业第2批次)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州财政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