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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2022年第五批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
2022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0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实施。
按照“免申即享”工作要求,经数据比对与审核,昌吉州2022年第五批符合发放稳岗返还补贴企业共120家,拟拨付稳岗返还补贴资金合计59315.23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10月14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昌吉州2022年第五批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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