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按照《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实施。
按照“免申即享”工作要求,经数据比对与审核,昌吉州2022年第一批符合发放稳岗返还补贴企业共6596家,拟拨付稳岗返还补贴资金合计66851208.29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2年5月7日—5月12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昌吉州2022年第一批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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