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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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增发昌吉州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的公示
为积极稳定就业岗位,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就业岗位和生产、经营的影响,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18号)要求,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州已发放2020年度50%稳岗补贴,且符合增发至100%标准的中小微企业
3915家80655人,应增发50%稳岗补贴资金合计22456266.42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0年5月18日—5月22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表:昌吉州增发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名单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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