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搜本站
搜索
2023年第四次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名单公示
经昌吉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23年12月6日、7日会议鉴定,以下28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欢迎社会监督。
昌吉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0994-2206030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基金监督科):0994-2333108
上一篇: 自治区启动根治欠薪...
下一篇: 17个新职业,正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