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吉州政府债务限额总体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昌吉州政府债务限额总额为480.06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97.6214亿元(其中:州本级58.6414亿元、准东经济开发区24.02亿元、昌吉州农高区14.96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为382.44亿元。
(一)一般债务限额总额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昌吉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总额242.16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49.3191亿元(其中:州本级32.2391亿元、准东经济开发区6.62亿元、昌吉州农高区10.46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192.84亿元。
(二)专项债务限额总额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昌吉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总额为237.9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48.3023亿元(其中:州本级26.4023亿元、准东经济开发区17.4亿元、昌吉州农高区4.5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189.60亿元。
二、本年新增债务限额情况
2022年自治区累计下达我州新增债务限额122.8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0.61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92.2亿元。为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新增债券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在新增限额分配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方面因素:一是充分考虑政府债务风险因素,严控债务限;二是根据各县市(园区)人民政府需求决策,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三是举债与绩效管理挂钩,落实自治区专项债券资金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分配额度。
(一)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分配情况。昌吉州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总额30.61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为1.87亿元(其中:州本级0.067781亿元、准东经济开发区1.2亿元、昌吉州农高区0.6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为28.74亿元。
(二)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情况。昌吉州政府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总额为92.2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为12.4亿元(其中:州本级6亿元、准东经济开发区3.4亿元、昌吉州农高区3亿元),所属县(市、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79.8亿元。
三、调整后2022年12月昌吉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按照上述新增债务限额分配后,2022年12月昌吉州政府债务限额总额调整为601.2719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111.638781亿元(其中:州本级64.709181亿元、准东经济开发区28.4796亿元、昌吉州农高区18.45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489.633119亿元。
(一)调整后一般债务限额总额情况。2022年12月昌吉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总额调整为272.77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一般债务限额调整为51.186881亿元(其中:州本级32.306881亿元、准东经济开发区7.82亿元、昌吉州农高区11.06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一般债务限额调整为221.583119亿元。
(二)调整后专项债务限额总额情况。2022年12月昌吉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总额调整为328.5019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为60.4519亿元(其中:州本级32.4023亿元、准东经济开发区20.6596亿元、昌吉州农高区7.39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为268.05亿元。
四、截止2022年12月昌吉州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昌吉州政府债务余额为548.46亿元,政府债务余额全部严格控制在限额601.2719亿元内,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05.1084亿元(其中:州本级63.4523亿元、准东经济开发区26.4890亿元、昌吉州农高区15.1671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为443.3529亿元。
(一)一般债务余额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昌吉州一般债务余额为232.3044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一般债务余额为46.4907亿元(其中:州本级31.0523亿元、准东经济开发区6.8690亿元、昌吉州农高区8.5694亿元),所属县(市、区)一般债务余额为185.81亿元。
(二)专项债务余额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昌吉州专项债务余额为316.1569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专项债务余额为58.6177亿元(其中:州本级32.40亿元、准东经济开发区19.62亿元、昌吉州农高区6.5977亿元),所属县(市、区)专项债务余额为257.54亿元。
五、2022年12月昌吉州本级新增债券安排情况
2022年12月,昌吉州本级本次安排政府新增债券14.46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安排新增一般债券1.86亿元(其中:州本级0.06亿元、准东经济开发区1.2亿元、昌吉州农高区0.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2.6亿元(其中:州本级6亿元、准东经济开发区3.5亿元、昌吉州农高区3.1亿元))。
(一)新增一般债券安排情况。2022年12月,昌吉州本级安排新增一般债券0.06亿元、农高区0.6亿元、准东开发区1.2亿元,其中:(1)昌吉州本级:昌吉州各县(市)小型水库安全监测项目0.06亿元;(2)准东开发区:准东开发区五彩湾新城仓储物流区道路市政设施建设项目0.2亿元;准东开发区新城市政道路及给排水、中水管网建设项目0.2亿元;(3)昌吉州农高区:昌吉州综合展馆建设项目0.6亿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情况。2022年12月,昌吉州本级安排新增专项债券6亿元、农高区3.1亿元、准东开发区3.5亿元,其中:(1)昌吉州本级:昌吉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6亿元;(2)准东开发区:新疆准东开发区五彩湾新城供水工程建设项目0.1亿元、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希望供水管线新建取水口管线工程项目0.1亿元、准东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增调节池建设项目0.1亿元、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静脉园供水管线建设项目0.1亿元、昌吉州准东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产业园项目3亿元、昌吉州准东开发区五彩湾新城热力管网及换热站项目0.1亿元;(3)昌吉州农高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0.1亿元、昌吉州生活物资应急储备库(一期)建设项目2亿元、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清洁能源供暖工程(一期)项目1亿元。
附件:1.1-1截止2022年12月昌吉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
1-2截止2022年12月昌吉州地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
1-3截止2022年12月昌吉州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含一般债务限额、余额和专项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
2.2022年12月昌吉州本级新增债券安排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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