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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州2019年度举借债务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1-15 13:48:0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昌吉州2019年度举借债务情况的说明


一、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19年度,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昌吉州新增债务限额4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2亿元(包含外国政府债务限额4.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2.7亿元。具体分配情况为:州本级0.3亿元(一般债务限额),各县市(园区)47.6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2.7亿元、外国政府债务限额4.7亿元)

二、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发行情况

1.2019年,我州承贷自治区新增政府债券43.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5亿元,专项债券32.7亿元。上述债券资金43.2亿元中,本级预留0.3亿元,剩余42.9亿元均转贷各县市(园区)。

2.承贷外国政府贷款0.55亿元,均转贷相关县市。

三、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19年末,昌吉州债务余额为263.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8.8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4.3亿元。分级次看: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9.32亿元(均为一般债务余额),各县会(园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33.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9.5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4.3亿元。